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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兔崽子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在警察局,甚至被那那几个壮汉绑着,甚至于这么冷的天,出门光着屁股都没人管他了。
难道周翠花真的是自己生母?
两个小兔崽子只觉得一阵窒息,这个该死的女人当初既然把他们丢给了现在的父母,为什么又出现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他们从不缺爱,可是就是因为周翠花的出现,打扰了他们被父母爱!
两个小畜生一直到坐牢,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还在等着萧泽军他们去捞人!
周翠花因为疼痛,这段时间营养不良,又因为胳膊断了导致发炎。再加上没人垫付医疗费,活生生拖死了。
最后被警察局的人拉到火葬场烧了,然后,将骨灰盒交给了王重八。大概是看一个老汉带着孩子可怜,警察局的人终究是给他们用国家的钱,买了车票把他们送回了乡下。
陆锦华回到医院的时候,萧泽军在写遗书,写好了交给他们四个,“若是我没死,一定带你们回去认祖归宗,若是我老两口死了,萧家的一切都是你们的,家里的宅子债务已经还清了。你们可以回去处理了。”
“你放心,你死不了。”
陆锦华看着他,忍不住眨了眨眼睛,“现在技术很好,明天就做手术了,你们好好休息。”
第二天陆锦华没有去上班,而是在手术室等着他们,陆锦华亲自送他们进去,王沉川不是第一次进手术室了,他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只是,这一次,他最终还是看了一眼陆锦华和宴清。心头满满的都是不舍。
“爸爸,你要好好的。我们在外面等你。还有爷爷,你也要坚强哦。”
宴清轻轻的在她们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小家伙情商是很高的。疼妹妹,也疼爱爷爷奶奶,这段时间在医院也给爷爷奶奶带来了很多欢乐。
两人有了眷念,为了保证手术的成功率,萧泽军那边也是顶级的专家团队为他看病。
经过五六个小时的漫长等待,手术终于结束了。当手术室门打开的时候,医生说了句,“手术非常成功,应该过不久,就可以醒来了。”
一大家子总算是放心了,王沉川躺在床上,尽管现在他身体比较虚弱,但嘴角洋溢的笑容却能看得出来,他对现在的生活有多满足。
王沉川和王沉军上半辈子都活在周翠花的阴影中,此刻,亲生父母的温婉和亲切,正在一点点的填补曾经的那些空缺。
他们真的好真实,对于陆锦华,心里藏不下哪怕一点点的秘密。
陆锦华每天都会去科学院一下,因为这个年代没有计算机,也没有高科技辅助生产,所以抗生素完全靠手搓,比较麻烦。
王沉川恢复得差不多了,在医院住了两天,看着自家父亲的情况有好转。就连母亲气色也变得越来越好,总算放心了。
“沐阿姨,我跟你说个好消息,你这次检查结果很好。你身上的癌细胞经过化疗后,居然真的没有了。你这种情况啊,也算是一个奇迹了。若是遇到别人,恐怕完全顶不过去。”
主治医师的看着沐媛媛,直呼是医学奇迹啊,“这是不是跟你平时饮食习惯有关?”
“我就是……平时喝水比较多吧,我儿媳妇叫我多喝水,我就乖乖喝了。”
沐媛媛将陆锦华和李韵之的手拉过来,“这大概,可能是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孩子,而且我的孩子都这么优秀,我都不想死了的缘故吧。”
不得不说,她的癌症真的就是被气出来的,每天看着自己那两个儿子,心情完全好不起来。长期抑郁导致的。
她是大学教授,但身边的同事几乎都在说她儿子,背地里也在谈论儿子,因为自己有这样的儿子而被别人背地里看不起。
主治医师忍不住笑了笑,“目前我们的确是解释不通,这癌症居然能够这么轻易的治疗好。按照这个速度,你大概可以和你的先生一起出院。你先生也恢复得不错,确实是咱们对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恢复最快的人了。”
“看来我一开始没说错啊,居然把你们一大家安排到了一间病房,真是缘分啊。不过这也的确是没办法,当初急症科室缺床位,她的情况比较着急,所以就把她送到这个科室来挤一挤。”
主治医师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这真是歪打正着,这么有缘分的事,都足够茶余饭后聊好久了。
一家人笑的极其开心,仿佛一切都正在往最好的方向走。
王沉川抱着自己的媳妇和孩子,王沉军也抱着自己的媳妇和孩子。萧泽军抱着沐媛媛,病房里的团圆气息,几乎感染着整栋楼。
这件事,大概率会传遍整个医院。沐媛媛想起一些事就觉得后怕,没想到那两个小畜生结交的女朋友还是敌特,差点,自己家里就被这俩小畜生害得……
第二天,陆锦华看到大家都恢复得不错,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便急急忙忙的便回了科学院,今天是四环素发酵成功的日子,这马上就可以拿去猪身上做试验了。能不激动吗?
毕竟,自己还欠着四千块钱巨款呢,还要等着专利换钱!
可就在她进入科学院的时候,迎面便撞到了一个人。因为她速度太快,所以自己的额头撞得很疼,却不得不给对方道歉,“不好意思啊,同志!我上班要迟到了。”
林晓军蹙眉,当看到陆锦华的时候,眼神中带着嫌弃,“科学院,怎么会有女人?”
陆锦华本来还有点愧疚,听到这话,一瞬间便觉得气不打一处来。正想反驳,对方好像一眼认出她了,抢先一步开口,“你是陆锦华?”
陆锦华的脑子里,无数次的扫过她那张脸。没好气的问,“你谁啊?”
“我是林晓军啊,这么多年了,你脑子还是不太好使。”
林晓军嫌弃的看着她,“你怎么会出现在科学院这种地方?这种地方也是你配来的吗?”
陆锦华想了许久,最后还是系统提醒她。说到这个人,还要提到陆锦华的原始家庭。
陆锦华的娘家重男轻女极其严重,那个时候虽然她妈妈没什么钱,可是在村里因为她爸爸是做生意的,在村里日子也还可以的。
林晓军在她娘家,跟她曾经是邻居。原来的陆锦华小时候喜欢过林晓军,小时候家里农活比较繁忙,可是陆锦华还经常给林晓军干活。
只要林晓军渴了,她可以去给她倒水。她会给林晓军放牛,给她砍柴,一个人背着两个人的柴火回来。
但就是这样,林晓军依旧嫌弃她,不光嫌弃她,甚至是还一边嫌弃一边享受着陆锦华的付出。
每天在陆锦华面前秀优越感,说他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子,不过这小子老天给了他一个聪明的脑子。
这小子在恢复高考后第一年就考上了大学,上学之前,原主当初还不要脸的问林晓军,等她上完学会不会来娶她。
被林晓军当时直接骂哭了回去,淋了一场雨,回去还被她妈打了一顿。
现在算一下,现在是1981年,刚好是这小子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
大概率,这小子还以为陆锦华还是当年的陆锦华,蠢笨如猪,家里也没有送她念过书。出现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不太符合常理的。
陆锦华叹了口气,当年的小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什么渣渣都能看得上。
女孩子还是要多读书啊,不然遇到什么渣渣还当宝贝呢。
“哦,对了,你是不是来这儿给科学院打扫卫生的?”
林晓军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他认为没知识没文化,从小到大他都看不上的陆锦华以后是她的顶头上司。
林晓军说完后,直接把一瓶刚刚喝过一半的汽水直接洒在地上,“给老子用你的衣服擦干净!”
他看不惯这个被他踩在泥土里的女人,穿的这么好看。
“我去你大爷的,你再装逼,等下我让你舔干净!”
陆锦华直接一巴掌扇在他脸上,陆锦华身高微微有些矮,于是那一巴掌为了给原主出气,几乎是跳起来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