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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些累了,得早点休息,明日还有事要做。
听闻那个宁才人长的虽不是什么绝世美人,但也自有一股楚楚可怜之气,引得太宗皇帝这几日对她恩宠不断。
在宁才人之前,嘉嫔是最得皇帝宠爱的,如今被分走了宠爱,嘉嫔能不生气么。
她要借助嘉嫔的手,成全宁才人跟朱霄。
只要他们的把柄被自己捏住,自然会为自己所用。
只要朱绍不想朱家断子绝孙,那便要求自己高抬贵手,饶了他们。
“是,姑娘。”
翡翠点头,立马去打水,给江朝华洗漱。
夜,渐渐的深了。
天越来越好了,温度自然也就上来了。
不知怎么的,今年盛唐热的比以往要快些。
第二日,是一个大晴天。
晴天,最适合出门逛逛。
一大早,沈氏便带着元宝来看江朝华了。
“江姐姐,你身子怎么样了,昨日元宝想来看你的,可是又怕打扰了你。”
元宝一走进西拾院,便跑进了卧房中,拉住江朝华的手打量。
今日的江朝华,穿了一身绣满了芍药花的正红色的束腰长裙。
她的身量本来就比一般的女子要高挑一些,穿上这长裙,更显得她体态轻盈,明艳动人。
雪白的脖颈上,带了一条红宝石项链。
这项链是太后赏赐的,上面的宝石,颗颗分明,红的似能滴下血来,但凡肤色不白的人戴着上项链,反而会被衬的皮肤黝黑。
江朝华生的白,正好能撑起这项链。
她今日梳了双鬟望仙鬓,鬓发两侧,各自插了红玉石嵌金金簪。
饱满的额头露着,更显得她眉眼卓卓,明艳间,透着一股高贵。
沈氏满眼惊艳,看着江朝华这一副打扮,更觉得心中骄傲无比。
这是她的女儿,是她亲生的女儿,不是江婉心那种小白花能比的上的。
侯府的子嗣,就该如朝华这般,活的明艳动人。
“母亲您看看我今日这身打扮如何,昨日我被人给欺负了,今日若是我打扮的差了些,岂不是告诉他们,我一蹶不振了?我偏要让他们看看,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江朝华伸出手臂,袖子上,也是芍药花。
这花随着她摆动间,好似在慢慢的开放,让人看了,又觉得无比惊艳。
“娘的朝华,是长安城最美的女郎。”
沈氏夸奖着,元承乾的小胖脸都羞红了,躲闪着不敢盯着江朝华的脸看。
江姐姐好美哦,像是画本子上写的那种妖艳美人,也像书中写的仙女,让他看了,都觉得小心脏砰砰的跳呢。
不过这样的江姐姐,他喜欢,毕竟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还是这般明艳的人呢。
“走吧,今日咱们一起去给太后娘娘请安。”
沈氏伸手,拉着江朝华,带着她往外面一起走。
翡翠跟在身后,看着江朝华的背影,只觉得一颗心砰砰直跳。
今日进宫,不仅要告诉世人,江朝华是有太后撑腰,更要做局,将阻挡江朝华的绊脚石都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