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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谦,要不是老娘当年瞎了眼,会看上你这种农村来的穷光蛋?”
“老娘能把你当小白脸养了这么多年,那是你祖上冒青烟,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现在我弟弟住院,只是希望你拿出一颗健康的腰子给他换上而已,你居然还敢推三阻四?”
“要是因为你不配合,我弟断了后,拿你十条命都赔不起。”
“告诉你,今天你同意最好,要是不同意,老娘一样有办法把你的肾摘下来,给我弟换上。”
柳嫣然尖酸刻薄的声音萦绕在耳畔。
王谦“啊”的一声,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下一刻,他愣住了。
这里并不是医院,他也没有在病床上。
这是一间似曾相识的木房。
周围的墙壁用竹子编织而成,表面还糊着一层厚厚的牛粪。
窗子只用一块木板挡住,几缕微弱的光线从缝隙透射进来,隐约照亮了房间内的一切。
一扇腐朽的木门歪歪斜斜,随时都有可能倾倒下来。
墙角摆放着一个木制的老式衣柜,同样陈旧而破烂。
而刚刚被他掀开的被褥,看起来还算干净,但却褴褛不堪,边角处还有几个破洞。
再打量了自己一眼,
身上穿着一件九十年代的白色背心,大半都被冷汗浸透了,正湿漉漉地贴在他的肌肤上。
“我这是……重生了?”
“回到了九十年代?”
短暂的惊愕过后,王谦想到了这么一个惊为天人的可能。
这间简陋的木屋,他再熟悉不过了。
是他年轻时,曾经住过的房子。
这时候的他,虽然已经结了婚,却还是个十足的愤青。
父母含辛茹苦供他上大学,导致家里一贫如洗,他却为了爱情和一个家境优渥的女同学柳嫣然私奔。
结果没玩多久,柳嫣然却厌倦了,一脚把他踢开,然后去国外留学了。
心灰意冷之下,他辍学回家。
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毫无感情的隔壁村女子林晓语为妻。
不久后,林晓语怀孕了。
但,他却漠不关心。
他始终沉溺在大学那段感情里无法自拔。
婚姻在他看来,就是走个过程,遂了父母要他传宗接代的任务。
尽管他的妻子林晓语很漂亮,也很贤惠,他总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嫌对方只是初中毕业;
嫌对方土里土气;
甚至是恨对方误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所以从始至终,这段婚姻在他看来,都是被迫的,他也从未对林晓语有过任何感情。
尤其是当林晓语快要生的时候,他还喝得烂醉如泥,情绪激动之下,甚至扇了林晓语两耳光,然后从此愤然离家。
不想再受到任何束缚,他在外漂泊了十年,都没有回家一趟。
因为他知道,一旦回来,就会被这段不幸的婚姻,以及残酷的现实困在农村这座牢笼里,永远也走出不去。
就算偶尔想念父母了,因为这个时代手机电话还没有普及,他也没法联系。
直到十年后,他忍不住回来时,他熟悉的家,已经杂草丛生。
从邻居口中,他才得知,他父母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因为没钱医治,活活拖到死。
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的妻子林晓语,在给他父母举办完葬礼后,也带着他儿子搬离了这里,从此不知所踪。
他虽然有心寻找,但茫茫人海,他却不知该上哪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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