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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要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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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寂这半日都在榻上看书,既然他如今的身份是进京赶考的学子,那总该要看书的。

小虎就乖乖窝他的脚边,时不时舔舔身上的毛,偶尔会在他脚上踩一踩。

说来也是奇怪,这猫很是怕生,连那姐妹两想要讨好它都费了不少力气,可它一看到裴寂就很自然地黏了上去。

用卫南熏的话来说,就是小虎嗅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人惺惺相惜。换成通俗点的,就是看他受伤了可怜,不会伤害人。

而且卫南熏怕他太热会影响伤口,自己房里都舍不得放冰,唯独在他房里摆了冰。

小虎身上的毛又特别的厚,最喜欢在他身边纳凉。

裴寂每翻几页书,就下意识地看一眼窗外。

他住的这个屋子是原先堆放杂物的耳房改的,很小但有个很大的窗户,就在院子的角落里,从窗户看出去可以将整个小院尽收眼底。

阿公在洒扫照顾花草,阿婆在洗衣裳顺便为晚膳而准备,独独少了那个身影。

明明之前日日看见,他还觉得太吵扰着他看书休息,可今日却觉得这院子空落落,过于冷清了。

期间阿公过来看过他两次,问他渴不渴,要不要扶他去方便,他到了嘴边的那句她去哪了,到底是没问出口。

裴寂盯着院中的那棵合欢树,看着枝头粉红色的绒花飘落,书卷久久不曾翻动。

小虎许是饿了,舔了几下爪子,就伸了个懒腰站起,正要跳下床,就感觉有只大手捏住了他的后脖颈。

它挥舞着爪子喵呜着叫唤了几声,却听见头顶那个沙哑的声音,平静地道:“你想去找姐姐?”

喵,喵喵喵?

“真麻烦,那便随你去看看吧。”

喵喵喵?!!

大夫说的还是保守了,什么三五个月能下地,裴寂在退烧用过药之后,就尝试着在所有人睡着后,在屋内活动筋骨了。

这若是放在营中,他隔日就要去校场操练,只有那些娘们唧唧的读书人,摔一跤都恨不得擦半罐药。

他这躺在床上都休养了五六日了,真要躺个十天半个月的,要是被人知道是要笑死的。

裴寂怕扯着伤口渗血还要重新上药,太过麻烦,起身的动作到底是小心了些,等落地就迈着步子要走。

目光却落在了床畔的拐杖上,这是大夫给他准备的,从出现在这个房间起,他就没碰过一下。

笑话。

他,裴寂,就算断腿断脚,这辈子都不可能用这破玩意。

半刻后,他动作生疏地将拐杖卡在腋窝处,拧着眉沉着脸一点点挪到了屋外。

这玩意到底是哪个傻/缺发明的,根本就不好用!

正打算把东西给丢了,便见那对姐妹神色匆匆地回来了,裴寂不动声色地将拐杖又架了回去,好整以暇地站着,他倒想知道知道,这半日她是去做什么了。

没成想就听见了她含笑的一句:“是长得不错。”

“都是读书人,比咱家这个下不了地的书呆子要强。”

原来她是喜欢长得好看的,难怪当初救他时,总是盯着他的脸看。

他那会还以为,她是单纯地觉得他面熟,这也是裴寂发觉她把曾经说过的话给忘了,觉得嘲讽和无趣的点。

这个女人,真是比他想象的还要肤浅、庸俗、脑袋空空。

裴寂长得像母亲,长相也更偏俊美,他最不喜的就是有人说他好看,小白脸亦或是美男子,他觉得这些词用在男子身上太过庸俗贬低。

这也是当初他不顾父皇反对,小小年纪就非要学骑射,舞刀弄枪的原因之一。

他崇尚武力,喜欢最原始的搏斗和厮杀,扮演读书人在这住下去,本不是他心之所想。

碍于形势不得不这么做。

如今,这人这地方都让他觉得厌烦。

裴寂沉着脸,将提着的小猫松开,按着原路径直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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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虽然只眼神隔空对了下,没有说一句话,但这次卫南熏感觉到了裴寂在生气。

她倒没往别处去想,单纯以为他是自尊心受了打击,毕竟换了她受伤还要被人嘲讽下不了的书呆子,心里都会不舒服的。

织夏也看到了,难得反应快了点:“阿姊,他,他是不是听到了啊。”

“要不,我去给他道个歉吧,我没有要笑话他的意思。”

卫南熏提了提手臂间的包袱道:“他的脾气你不了解,还是我去吧。”

这是她给裴寂订的衣服,一直没做好,今日去和掌柜谈生意,就顺便把做好的衣服给带回来了。

连带之前她摔下山时,把系在腰间的荷包给摔坏了,里面玉佩的系绳她也去换了条。

有了礼物总是好哄些的。

织夏确实对裴寂有些犯怵,她总觉得这书呆子怪怪的,谁家好人会被土匪伤成那样的,况且白云山附近也没听说有这样的山匪啊。

但她看自家阿姊对这人有些好的过头,再说两人又共患难了,那般亲密过,她有的话就不知道该怎么说。

听到不用进去,轻轻松了口气:“那我去给小虎做鱼吃。”

卫南熏这才捏着包袱进去了,不知是不是错觉,一进屋她便感觉到了丝丝凉意。

拐杖被丢在了床榻前,那高大的男人正背对着她站在床榻前,不知在做什么。

“你怎么起来了,可是要方便?”

卫南熏猜测他这会应是受打击的时候,特意不去提拐杖的事,觉得这男人定是在死撑着呢。

男人还真是不管什么年纪都敏感又脆弱,不就说他一句下不了床,就连自己的身体都能不管不顾了。

可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见眼前的人转过身来。

他上身的衣衫系带全都解开了,露出缠着布条的精壮上身。

若只是什么都不穿倒也还好,偏偏若隐若现的,他的肌肤是小麦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前,衬得那两点红格外突兀,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诱惑感。

她的双眼不自觉地睁大,一时忘了反应。

“季守拙!你好好的脱什么衣服啊。”

要走,当然什么都不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