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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元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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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中国历史上首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

一、建立与发展

1206 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此后,蒙古铁骑不断对外扩张。1271 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定都大都。1279 年,元军在崖山海战中消灭南宋残余势力,完成全国统一。

二、疆域辽阔

元朝疆域东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贝加尔湖,是中国历史上疆域最辽阔的朝代。全国划分为中书省和十个行中书省,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三、政治制度

1 中央机构:实行中书省一省制,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2 地方制度: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长官由中央委派,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省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3 民族政策:推行四等人制,将全国居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实行不平等的待遇。

四、经济发展

1 农业:元朝重视农业生产,设立劝农司,鼓励垦荒,兴修水利,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使农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

2 商业:元朝商业繁荣,由于疆域辽阔,交通发达,国内外贸易往来频繁。大都成为当时世界上着名的商业大都市,泉州则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3 手工业:纺织业、制瓷业、印刷业等手工业也有较大发展。黄道婆改进棉纺织技术,推动了棉纺织业的发展。

五、文化特色

1 文学艺术:元曲是元朝文学的代表,包括杂剧和散曲。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等元曲作家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如《窦娥冤》《汉宫秋》《倩女离魂》《梧桐雨》等。绘画方面,以赵孟頫为代表的文人画兴起,强调以书入画,注重意境的表达。

2 宗教:元朝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采取宽容政策,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在元朝都得到了发展。

3 科技成就:元朝在天文、历法、水利、医学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郭守敬制定的《授时历》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历法;王祯编写的《农书》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农业科技着作。

六、对外交流

元朝时期,对外交流频繁。马可·波罗等西方旅行家来到中国,他们的游记向西方介绍了中国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科技,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同时,元朝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保持着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

七、衰落与灭亡

元朝后期,政治腐败,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1351 年,爆发了红巾军起义。1368 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派徐达、常遇春率军北伐,攻占大都,元朝灭亡。元顺帝北逃,退居漠北,史称北元。

再说四等人制度。

四等人制度是元朝统治者为维护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民族歧视政策而建立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四个等级的划分及定义

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是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享有各种特权。

色目人:多为西域人,也包括部分契丹人等。他们归附较早,政治地位仅次于蒙古人。

汉人: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南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主要是南方的汉人和少数民族。

2 政治待遇区别

任用官吏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署的实权多数操在蒙古人、色目人手中。中央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的丞相,通常“必用蒙古勋臣”,色目人仅个别亲信得任此职;各行省丞相、平章的任用也基本如此。蒙古人还严禁汉人、南人掌握军机重务,掌兵权之枢密院长官除少数色目人外皆为蒙古大臣,无一汉人。

入仕途径方面:元朝以怯薛出身者做官最为便捷,而充当怯薛的主要是蒙古、色目人,汉人则只有少数世臣子弟。科举取士中,虽然恢复了科举考试,但在名额分配上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乡试各取七十五名,会试各取二十五名,汉人、南人超过蒙古、色目百倍,这种平均分配实际上是极大的不平等,且考试程序蒙古、色目人考二场,汉人、南人需考三场,考题难易也有差别。

3 法律地位不平等

蒙古人因争执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许向官府申诉,违者治罪;蒙古人因争执及乘醉殴死汉人,只征烧埋银,并断罚出征,无需偿命,而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死,甚至只打伤蒙古人也处以极刑。此外,同是盗窃罪(已得财者),汉人、南人断刺字,蒙古人则不在刺字之列,色目人也可以免受刺字之刑。

4 军事防制方面

元统一后,以蒙古、探马赤军镇戍河洛、山东,据全国腹心重地,“与民杂耕,横亘中原”,以监视汉人;江南地区,则遣中原汉军分戍诸城及要害之处,与新附军相间,藉以防范南人。同时,严禁汉人、南人执把弓箭和其它兵器。

你问我为什么?好,那我给你讲讲。

元朝设立四等人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政治统治的需要

1 维护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政权,蒙古贵族在征服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和权力。为了确保自己的统治地位不被挑战,他们将蒙古人列为第一等级,给予特殊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这样可以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基础,防止其他民族的反抗。

2 分化被统治民族

通过将不同民族划分为不同等级,元朝统治者可以制造民族矛盾,使被统治民族之间相互牵制,难以形成统一的反抗力量。例如,将汉人分为汉人和南人两个等级,使他们之间产生隔阂,从而削弱了汉族的整体实力。

二、军事征服的历史背景

1 征服顺序的影响

蒙古人在征服过程中,先后征服了不同的民族和地区。最先归附的色目人在政治和经济上得到了一定的优待,而最后被征服的南宋地区的南人则地位最低。这种征服顺序导致了不同民族在元朝统治体系中的地位差异。

2 军事力量的考量

蒙古人在征服过程中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认为自己的武力是统治的基础。因此,将蒙古人列为第一等级,给予他们最高的军事地位和权力,可以确保元朝的军事统治。同时,对其他民族进行军事防制,限制他们的武器持有和军事力量发展。

三、经济利益的分配

1 资源掌控与分配

元朝统治者将不同民族划分为不同等级,以便更好地掌控和分配经济资源。蒙古人和色目人在经济上享有更多的特权,可以优先获得土地、财富和商业机会。而汉人、南人则在经济上受到限制,承担更多的赋税和劳役。

2 税收政策的差异

元朝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不同等级的民族征收不同的税额。蒙古人和色目人往往可以享受较轻的税收负担,而汉人、南人则需要缴纳更多的赋税。这种税收政策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民族之间的经济不平等。

四、文化差异与民族偏见

1 文化优越感

蒙古人在征服过程中,接触到了不同的文化和民族。他们认为自己的文化和传统是优越的,而其他民族的文化则是落后的。这种文化优越感导致了对其他民族的歧视和偏见,从而形成了四等人制度的文化基础。

2 民族偏见的加深

在长期的征服和统治过程中,蒙古人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加深。这种民族偏见进一步强化了四等人制度的实施,使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更加严重。

至于它的建立者,我们下回再讲吧。而且我们要讲两个人,两个方面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