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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周兰和夏老太离开后,夏晓禾靠坐在炕头,一边打量这间记忆中有几分熟悉的屋子,一边继续想着重生回来却已经跟陈致远结婚的事。
前世,夏晓禾对陈致远了解不多,毕竟这人是自己堂姐夫,她过多关注也不好,只依稀记得当年大队长用牛车从镇上车站接来几个年轻知青,其中一个村里人都说最是出类拔萃的,脸皮白净,容貌清俊,满身书卷气的就是陈致远。
陈致远一到村里,很快就吸引了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目光,这其中就有夏兰香。
夏兰香念过初中,自认为是个文化人,比一般村里姑娘要高傲矜贵些,在别人只敢偷偷的暗恋时,她已经主动接近陈致远了。
平时不但给他送吃送喝,还会给他洗衣裳洗床单洗鞋子。
可就这样一心要嫁个文化人的夏兰香,今年年初掉了一次水塘后,醒了就要找萧雨生。
说是萧雨生救了她,抱过她的身子,就得对她负责,否则她没法嫁人,只能去死。
于是,就这么的,端午前,夏兰香死乞白赖的进了萧家的门。
而夏晓禾打小和萧雨生青梅竹马,虽说不一定非得嫁给萧雨生,但是出了这事,年轻的夏晓禾一赌气,拉着陈致远也登了记。
想到这里,夏晓禾不由扶额,看来二十岁的自己还是年轻气盛了些,这婚姻也太儿戏了,她跟陈致远压根就没感情嘛,对萧雨生其实也没到爱情的地步,更多的是兄弟情,就觉得自己兄弟被堂姐抢了,那她也要抢一个回来才不亏。
哎——幼稚!这样做完全就是意气用事。
现在,她无端就多了个城里男人了,而且要离婚的话还没那么容易。
不过,夏晓禾也挺想不通的,夏兰香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咋还这么作死呢?不嫁给陈志远就罢了,为何还想不开的要嫁给萧雨生?
该不会她觉得前世萧雨生成了金融大亨、亿万富翁,妄想着嫁给他这辈子就能躺平享福了吧?
真真是白活了一世,若她以为只靠嫁个好男人就能躺平享福,那她算盘绝对打错了,日后有她后悔的。
因为前世那个享誉中外的‘禾生’集团,实际掌权者和幕后大佬是她夏晓禾,而非萧雨生。
甚至于他们从一开始的包鱼塘搞养殖赚的第一桶金,也是夏晓禾的功劳。
单纯养殖,萧雨生这个农家汉子没有问题,可是若论销路,沉闷寡言的他完全是个门外汉,全是夏晓禾闯出来的。
后来一起去省城包工程,所有的项目也全是夏晓禾谈出来的,萧雨生木讷口笨,不善言辞,充其量就是她的保镖兼跟班。
萧雨生这人看着是个不爱说话的老实男人,实则自私、保守、狭隘,能拿的住他完全没问题,若拿不住他,那他便是把会伤人的刀。
而且,不止萧雨生,那萧家几口人可都不如在外人跟前表现的那般和善老实。
就看这一世夏晓禾如何应对吧。
“晓禾,荷包蛋泡炒米来了,你奶不在,妈偷偷给你加了两勺红糖呢,可甜。”
房间连门都没有,只有半截破布帘挡着,周兰一手掀开布帘,一手端着一个豁口的大瓷碗进来,因为偷加了两勺糖得逞了,那神情还有几分得意。
“妈!”夏晓禾对着她妈就先竖了个大拇指,话说她妈这人自来胆弱,尤其在她奶跟前,那真就是一个旧时代的受气媳妇儿啊。
今天能为她多放两勺糖,已经了不得了。
“你这丫头。”周兰笑睨了一眼,嘱咐道“快趁热吃,炒米泡久了就软了!”
“知道了,妈!”夏晓禾调皮的笑了,伸出双手迫切的接过碗,话说她馋这一口好多年了呢。
那喷香的炒米被香甜的糖水浸泡,入口即化,香喷喷,甜滋滋,热腾腾的感觉瞬间包裹整个身体。
“唔,好吃!”
见女儿吃的香,周兰开心不已,“那荷包蛋也吃。”
“嗯。”夏晓禾咬了半个,随后又重新捞起一个喂到周兰嘴边,“妈。”
“妈不吃,妈不饿,你吃。”周兰忙推辞,看着女儿吃的香,她就开心。
夏晓禾不依,直接喂到周兰嘴里,“妈吃了,我才开心呢。”
“哎呦,你这孩子。”周兰差点被烫着,想要吐回碗里,又怕孩子嫌脏,可吃进肚里又舍不得,就那么含在嘴里瞪着夏晓禾。
夏晓禾嘎嘎一乐,随即想到什么,忙嘱咐道,“妈,你以后得吃好点,多补养补养身体。”
闺女就是贴心,周兰欣慰不已,认真的咀嚼着鸡蛋,咽进肚子,真好吃!
“妈”夏晓禾又舀了一勺炒米欲喂,恰好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黑瘦的姑娘,“晓禾,听说你醒了,我来看看你。”
“你?”夏晓禾紧盯着这个走到炕边的姑娘,一时觉得有些眼熟。
还是周兰起身招呼,“兰香,你来了?”
眼前这个就是夏兰香?虽说对前世的夏兰香记忆模糊了,但夏晓禾也是清晰的记得夏兰香皮肤很白的呢。
二叔一家受爷奶偏宠,夏兰香一直都是上学的,从小就没干过什么农活,皮肤白净的很,没想到此刻站在跟前的却是黑瘦黑瘦的形象。
看来承包鱼塘的活没那么好干。
前世她就跟着萧雨山风里来雨里去的,年纪轻轻操劳的比同龄人都苍老,还是等后来有钱了,进城了,学着保养,才慢慢的好起来。
“嗯,我听说晓禾病了,过来瞧瞧。”夏兰香说话间,就坐到炕边,看了眼夏晓禾碗里香喷喷的炒米鸡蛋,眼神微微一缩。
“难为你还惦记我呢。”夏晓禾含糊的谢了一声,接着吃。
夏兰香看她吃的香,眼神便有了些嘲讽,“这荷包蛋泡炒米好吃吧?我记得以前你是吃不上的,大约看你要走了,奶才准你吃的吧?”
夏晓禾嘿嘿一笑,“堂姐,你说的太对了,奶就是看我要去省城呢,这才给我吃的呢?
我原不想吃的,病才好些,没大胃口的。
可奶偏要我吃,说我要进城了,以后就是城里人,身子金贵着呢,这不,还一定多加了两个荷包蛋,搁了两勺红糖,甜的都有些齁了。”
夏兰香听着心里自是不舒服,从小到大,在爷奶跟前,她都是比夏晓禾受宠的存在。
现在看到夏晓禾吃荷包蛋泡炒米,她倒不是眼馋夏晓禾能吃到好的,而是突然觉得夏晓禾似乎得宠了。
不过想到什么,她眸底漾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来,“吃吧吃吧,奶也是为你好,毕竟去了省城不同家里,以后怕是想吃也吃不上了。”
“为啥?”夏晓禾又将碗里最后一点糖水都喝了个干净,才故作一脸不解的问,“省城可比咱村里好多了,还能一碗炒米泡荷包蛋都吃不上?”
“这可说不好!”夏意味深长的睨着她,心底总算有了几分得意。
前世,她费尽心机嫁给了陈致远,后来还跟着他一起进了省城,原以为进城就能享福了,谁知等待她的却是噩梦。
她也是进了城之后才知道,陈父在动荡的岁月中落下残疾,瘫痪在床好几年了,拉屎拉尿的都要人伺候。
陈母是个爱碎嘴的病秧子,别说照顾公公了,她连顾好自己都够呛,没事就爱抱怨爱哭丧,烦死个人。
家里还有个不务正业整天游荡的小叔子,以及一个娇蛮无礼的难缠小姑子。
哦,对了,陈致远在下乡之前,在城里就有个相好的女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