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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案件【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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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简约的装修风格,淡淡的、优雅的轻音乐,空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味,小镇咖啡厅总有让人流连忘返的地方。而且让人真正喜欢上这间咖啡厅的原因是这里任何一个显眼的地方都有写着我们没有无线网络,跟你周围的人谈谈以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就在你身边,你却在玩手机的标语。

在靠窗的位置上,杨轩和赵晨面对面坐着。杨轩的面前放着一杯冒热气的蓝山以及一本老书。而赵晨面前除了李明所写的稿件什么都没有。

“没想到李明会死,而且死的那么可笑。”

赵晨看完稿件后对着杨轩感叹了一句。赵晨的话让杨轩眉头紧锁,他有些不认同赵晨的话,他不觉得李明的死是件可笑的事情。

“李明死于自己的贪欲,要是没有这一点,他还是个学生。所以我说他死的那么的可笑,毕竟他已经察觉到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了,但是他没有停下来。”

赵晨看出了杨轩所想的,所以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看法。他后面的这句话的后半句一点都没有错,连杨轩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又是什么造成了他的贪欲?贪欲在人之初的时候可没有,都是社会环境造成的。”

杨轩虽然认同了赵晨的后半句话,但是他还是为李明进行了辩护。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提及此人的时候杨轩就像变成了他的专属律师一样。

“接下来怎么办?案件已经停了。”

赵晨没有接杨轩的话,他反而问起了后面的打算。倒不是他认同了杨轩的说法,只是单纯的不想和对方辩论什么。因为赵晨清楚自己以前和杨轩辩论了多次都以失败告终。

“你是指张萌的案件还是别的?”

“明知故问,我当然是问你今后的打算。毕竟这件事连你们方队长都努力过,你还能怎么办?”

提及这件事事情杨轩有另一只想法。方队长是个很会做思想工作的人。所以昨天他说希望市局或者别的部门出示文件的事情未必是真的。杨轩认为那只是方队长当时思想工作的一种手段而已。

“算了,不想了,毕竟还有更困难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听到这话,赵晨笑了一下。他认为杨轩在回避这个问题,当然他也没有揭穿什么。

“你不信?就在昨天我们方队长给了一个看似简单却又复杂的事情。去帮一个茶庄的女老板解决一些骚扰的麻烦。”

接着杨轩将整件事情以及自己的分析告诉了赵晨。杨轩的话让赵晨眉头紧蹙。

“看起来真的不简单啊,方队长没有告诉你到底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没有,说是今天告诉我。不过我看得出她似乎不想让人帮忙,可能他们之间还在沟通要不要帮忙之类的事情。要知道一个女强人大多数都不会喜欢别人插手自己的事情。”

就在杨轩刚刚说完话电话就响了。接听电话没多久的杨轩的双手就紧紧握拳,而且不停的敲打着桌子。赵晨虽然听不见电话那头在说什么,但他明白肯定和那个女老板有关系,一定是这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才让杨轩突然脸色大变。

“林婉瑜死了,死在了自己的茶庄内。”

杨轩在接完电话后没等赵晨询问就先开了口,接着他就拿起了衣服向咖啡厅外面走去。

赵晨听到杨轩的话后先是一惊,接着他迅速的结完账跟了上去。虽然这一次他来枫林市是为了张雨欣绑架案后续一些手续交接问题,但他觉得林婉瑜被杀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案件,而且他怕杨轩因为张萌的案件被停而有些过激的举动,所以跟了上去。

冰雨茶庄外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杨轩赶到的时候小何也在现场,不过在他要进入茶庄的时候小何拦下了他。

“市局总队接手了案件,现在不让进去。”

杨轩在小何汇报完后看向了警戒线附近,果然有两个市局总队的人在那里站着。

“而且现场勘察已经结束,尸体已经被拉走,现在进去也查不到什么。”

不知道杨轩有没有听到小何的这一句话,他的心思完全在方队长那里。就在他看到市局的人后就拿起了电话打给了方队长。

“你到过现场吗?”

赵晨就跟在杨轩身后,在杨轩打电话的时候他向小何问了一个问题。

“没有,我来的时候勘察已经结束了。”

杨轩的电话已经打完,方队长让他忙完手头上的事情立刻接手这个案子,而且方队长明确表示他的任务就是查出凶杀,至于市刑侦总队的人怎么查他不需要去了解。不过方队长还告诉杨轩必要的时候可以和市局的人共享各自的侦办结论以及一些线索。

杨轩手头上到没有什么事情,无非就是和赵晨交接张雨欣绑架案。所以杨轩直接把这件事情交给了小何。

大雨疯狂地从天而降,黑沉沉的天就像要崩塌下来,风追着雨,雨赶着风,风和雨联合起来追赶着天上的乌云,整个天地都处在雨水之中。

雨点“劈劈啪啪”地敲打着玻璃窗,朝外一面的窗玻璃上立刻聚集起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水珠。屋内的杨轩正在全神贯注的看着一份文件,窗外的狂风暴雨丝毫没有影响到他。

林婉瑜的尸检报告,是杨轩正在看的文件。除此之外在杨轩的左侧还有一份来自于市局刑侦总队的现场勘查报告。由于婉瑜被害案特殊,所以一般48小时内才能出具的两份报告在案发后6个小时内就出具了。

尸检报告

解剖号:no

姓名:林宛瑜

性别:女

年龄:43

职业:茶庄老板

身份证号码:r

联系方式:

解剖者:张敏

记录员:孙皓

尸体发现时间:2013年9月11日凌晨5:50

尸体检验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8:25

基本情况:43岁女性尸体,外貌特征如三十岁左右;尸斑存在,指压褪色。尸僵遍布全身,根据尸僵情况判定尸体未曾移动。

尸体表面存在大量淤痕,系生前受到殴打所致,但淤痕大都集中在手臂、大腿、臀部等肌肉多的区域,腹部等要害部位未曾受击。

双眼突出,口、鼻腔可见明显血性泡沫状分泌物,口唇紫绀,窒息征象明显。颈部有双手留下的扼痕,是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

指缝间有血肉碎屑,经验证,非出自死者自身。死者死前有明显的挣扎痕迹。

死者下体红肿,体内提取出侵犯者精液。

解剖情况:略

结论:死者死亡时间大约在9月11日零点前后,死前曾经受暴力及性侵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扼死,根据掌印大小,推测为成年男性;死者身上留有重要证据,包括指尖的血肉碎屑以及体内的精液残留。

现场勘察笔录

枫林市警察局(刑)号

2013年9月11日06时00分,枫林市警察局接到报案:枫林市城北区黄琳路35号冰雨茶庄内发生一起杀人案,请求派员现场勘察。

接到报警后,枫林市警察局副局长刘飞迅速组织刑事侦查总队的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于6时25分到达现场。现场已由先期到达的巡警王文华、李文等人划定保护的范围、设定警戒带进行警戒加以保护,现场无人员进入。

现场勘查人员临场后,首先了解初步情况。根据报案人张雯(女,26岁,冰雨茶庄琴师)介绍:2013年9月11日凌晨,张雯去冰雨茶庄拿琴。2013年9月11日05时55分发现老板林宛瑜(女,43岁,冰雨茶庄老板)被杀于茶庄内,于是拨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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