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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一隅,灯光闪烁的酒吧二楼弥漫着奢靡的气息。
几个身着华服的富家子弟,怀中搂着妆容精致的美娇娘,他们的手不安分地游走在女人的身上,肆意地笑着,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对周围一切的不屑与掌控欲。
不远处,一个打扮时髦的少女,她的左脚踏在桌子上,右脚弯曲。
她正与一个面容姣好的鸭子男人对瓶吹着酒。
那透明的液体在瓶中晃动,随着她仰头一饮而尽,酒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滴落在她那时尚却有些凌乱的衣衫上。
封于修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少女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仿佛捕捉到了什么有趣的猎物。
她一口灌下瓶中剩余的酒,将瓶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喂,你跑什么啊?说话说一半多不礼貌,我又没让你以身相许。”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醉意。
富家子弟们闻言,纷纷瞥了封于修一眼,脸上露出讥讽的笑容。
他们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场合,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好玩的玩具一样。
“大家都出来玩玩嘛,要不今晚一块玩?我看你还是蛮有趣的,本小姐把你包了?”少女挑衅地看着封于修,眼神中带着一丝玩味。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这样的场景早已见怪不怪,无论男女,只要有钱,似乎就可以随意地买卖所谓的“爱情”。
封于修站在那里,听着周围震耳欲聋的音乐,看着眼前这群人的丑态,突然怔住了。
他的眼神空洞,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
这种状态持续了十几秒钟后,他的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了一丝阴鸷的笑容。
“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或许是在这里想明白的。所以,我现在要走了。”封于修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却在这喧嚣的酒吧中显得格外清晰。
正在蹦迪的富家子弟们听到这句话,纷纷停下了动作,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他们饶有兴致地望着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些土气的男人,仿佛在看一个笑话。
“别找不自在,我只说一句话,就这一句话。”封于修的语气坚定,说完,他背着包裹,头也不回地转身往外走。
“呦呵,说的我一愣一愣的,这小子……传销来的吧?”富家子弟们反应过来后,爆发出一阵哄笑。
他们觉得封于修的派头比他们那些有权有势的爹还要大,却又如此可笑。
“妹,得劲这个不?要不今晚留下让你玩玩?不过我觉得这小子长得不太行,要不给你找个少爷?”富家子弟笑着对时髦少女说道。
时髦少女皱着眉头,望着封于修的背影,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算了,给我找个鸭吧,我喜欢烤鸭。”她故作轻松地说道,语气中却带着一丝失落。
富家子弟笑着点了点头,余光却不善地盯着封于修的背影。
他给站在舞池下方的一个纹身大汉使了一个眼色,大汉心领神会,悄悄地跟了出去。
封于修走出酒吧,走在繁华的人行道上。夜晚的城市灯火辉煌,车水马龙,可他的心中却一片寂静。
他突然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一丝苦涩。
他站在酒吧里的时候,突然明白了袁朗曾问他的那个问题:回去可以做老百姓吗?
老百姓是什么样子的?在他的印象中,老百姓总是低着头,绕着走,遇事就躲。
刚才在酒吧里,他有一瞬间的冲动,想要将那些肆意妄为的人全部灭了。
可就在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袁朗的话语却如同一道闪电,划过他的脑海。
如果自己想要做回老百姓,那么就必然要学会低着头,夹着尾巴做人。
可是,难道有钱人就可以把普通人当狗一样玩弄吗?就像今天在酒吧里看到的场景,难道这就是自己以后的下场?
不过,按照封于修的性格,这群人大概率都会死在他的手下。
但这样做,还是一个老百姓的行为吗?老百姓是不会反抗的,而他会。
一旦反抗,那么他就会重复上一世被追杀的命运。
所有的规律都在部队,只要按照部队的军规军纪,那么一切似乎都可以完善好。
在送薛林骨灰回去的路上,他曾遇见一车的歹徒。
如果是老百姓,他出手相助,这算什么呢?但当时的他是军人,只是站在路边晒了会太阳,一切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感觉自己好像死了一半的身体,一半的灵魂,可一切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没有想象中的变成一个疯癫的人,没有变成一个杀手。
李萱萱的中弹,仿佛也没有在他的生命中留下太多的痕迹。
可只有封于修自己知道,“漠然”这个词语已经代替了他的灵魂。
往后做事,出手他不会再那么优柔寡断,该杀就杀。
因为只有敌人躺下,自己才会安全,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杀掉敌人。
想到这里,封于修决定去天安门看升国旗。
他觉得,在那庄严的仪式中,或许能找到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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