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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眉头一挑,看着来人,这临时搭建的军营里,登时充满了紧张的气氛。
来人和众人一样,也是穿着部队的绿色军装,背上背着枪,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侦察兵在武轮山风景区附近的一处悬崖深谷里,发现了一个雇佣兵,不过他手上有个人质,现在营长正准备带人过去营救。”
“人质?”众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同时也纷纷站起身来,整理着装和装备,准备出发。
“是的,那人是个驴友,组团和其他驴友走失了。你们知道的,这些不老实的家伙,就喜欢往这些山沟沟里跑,也不管自己到底有没有这本事。”
那通讯员显然也是个能说会道的主,三两句就把一个粗心大意,心比天高的驴友形象印在了众人脑海中。
武轮山山脉作为江南最负盛名的原始山区,对那些具有冒险精神,并且不信邪的驴友们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每年都能从武轮山风景区失足死亡或者失踪的名单上,看到一大串的名字。
运气好一点的还能留个全尸,孤零零的躺在潭水或古老陷阱里;运气差一点的早就被野兽豺狼给分尸吃了,能找到几件破旧衣服就算是幸运了。
甚至还有一些家伙,直接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在这大山深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更让这些不怕死的家伙趋之若鹜。近年来,死亡失踪人数年年飙升,风景区的负责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
但是,这也挡不住一大堆组团来送死的驴友。据小道消息称,江海市政府里头还私下里口头定了个规矩,每年的死亡人数名额,一旦超过某个坎,就要换人……
“走走走,去看看这群‘恐怖分子’到底长啥样,是有三头六臂还是面目狰狞。”
众人虽然嘴里开着玩笑,不过军事素养却不是开玩笑,只半分钟,所有人就已经整装待发,收拾整齐。
很快,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就走了进来,肩膀上两杠一星,表明了他的身份。营长和众士兵的穿着倒也没有很大的差别,若是混在部队中,也很难认出。
“相信通讯兵已经将情况带到,大家都准备好了吗?”营长肖明约莫三十来岁,五官端正,一双粗眉毛像是两条毛毛虫,趴在眼睛上随着他的表情,一耸一跳。
“准备好了!”所有人都挺胸抬头,站得笔直,如一杆杆排列整齐的长枪,大声的回应道。
每一个人脸上不苟言笑,大家都知道,这可不是军事演习或者平时操练,这是真真正正的战斗。稍有一丁点儿的不慎,恐怕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雇佣兵手里的家伙可不是玩具,而是能百米外取人性命的大杀器,没有人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这次敌人被发现在武轮山风景区外围出现,对方只有一人,但是却有一整套的作战装备。经过侦察兵的观察,已经能够确定以下几点:
第一,敌人手中的枪械和装备,都来自世界各个国家的精锐特种作战部队的装备。也就是说,敌人的装备不比咱们的差,甚至比咱们的还要好上几分!
第二,现身的敌人目前只有一个人,剩余六人不知所踪,所有人都要小心行事,千万不能贸然行动,违者军法处置;
第三,敌人手中抓了一个人质,一定要确保人质的安全,我们已经请了心理专家和谈判专家赶来……一旦人质的安危受到威胁,狙击手可以自主判断是否将其击毙。”
肖明做着政委的工作,将几个要点和需要注意的地方都提了出来,所有人都认真听着,表情严肃。
“这次行动只准成功,不准失败,明白了没有?!”肖明的声音传出去老远,众人啪的敬了个军礼,齐声回应:
“明白了!”
肖明满意的点了点头,手中枪械一举,枪口朝天,环视众人,深吸一口气:“出发!”
望着武轮山顶上,十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狗爷不禁吐了口气,重重的揉了揉脸颊。而他的身边,则是脸色苍白,已经乔装打扮成一名驴友的陆义天。
陆义天手中拿着一张小小的卡片,那是一张华夏居民身份证,也是一个倒霉蛋的身份凭证。只是,从现在开始,身份证上名字,就是陆义天的名字,而这个倒霉蛋也彻底被陆义天顶替。
“陆,没想到这个倒霉的家伙,居然也姓陆,还真是一种缘分,哈哈。”狗爷操着一口浓重口音的英语,爽朗的大笑道。
计划照常进行,只是狗爷代替了斯威特的任务,成为了挟持陆义天这个“人质”的恐怖分子。
这是狗爷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的决定,毕竟他是一张金发碧眼高鼻梁的外国人脸孔,更符合这个“境外恐怖分子”的身份。
如此先入为主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其他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外国人面孔上,让陆义天被怀疑的几率愈发降低。
陆义天虽然十分不赞同这个计划,但是他却没有办法。因为他知道,如果不作此一搏,恐怕所有人都将葬身在这片山区。
但是,牺牲其余六人,只换取他一人的存活几率,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一些。
前来江海市的雇佣兵,每一个都是陆义天心血栽培,从各个小队中挑选出来的精英。就凭这一点,陆义天心中就有一万个不愿。
“霍夫……我们所有人一起突围,也不是没有机会……”陆义天叹了口气,却立刻被狗爷打断。
“不用再说了,都已经到了这一步,难道你还打算回头吗?”霍夫是狗爷的本名,不过雇佣兵集团中,很少有人会叫他的名字。甚至许多新来的雇佣兵,根本就不知道狗爷还有一个名字。
陆义天也从来不叫他的名字,但是他知道,陆义天一直都记得。
陆义天没有说话,一双眼睛紧紧地看着他,仿佛要将他印在脑子里。不过,狗爷却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口袋,又讪讪的撇了撇嘴:“这个时候,倒是想抽一根了,可惜……”
“拿去吧。”陆义天却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精装香烟和打火机,交到了狗爷手里,“虽然不是极品巴西雪茄,不过还凑合。”
这香烟和打火机,都是从杀死的驴友的口袋里翻出来的,看来那倒霉的家伙,也是一个烟鬼。
狗爷满意的点了点头,点燃了香烟,叼在嘴里,吞云吐雾。这个时候,他又有什么不满意呢,能在临死前抽上一口,已经是心满意足。
“我以前一直认为这种香烟没有味道,从来不抽的……”狗爷沉默了片刻,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入肺里,反被呛得咳嗽起来:“咳咳……不过,我今天才发现,这种烟味道其实还不错。”
陆义天看着狗爷有些勉强的笑容,心中不禁一阵酸楚和苦涩,深吸一口气,发现喉咙里仿佛挂着一个秤砣一般,难受的要命。
“你从来不抽烟的。”狗爷惊讶的看了陆义天一眼,看着他笨拙的从烟盒里取出香烟,有些颤抖的点燃香烟。
这个风光无限的男人,原来也有软弱的一面,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原来也有脆弱的时候……
烟雾侵入陆义天的肺里,尼古丁带来的麻醉效果,让他稍微感到一阵放松,旋即却剧烈的咳嗽起来——他确实是第一次抽烟,烟丝的苦涩和刺激,比之心中的酸楚,不知道哪个更让他难受。
“这东西……不好,以后别抽了。”陆义天被烟味呛得难受,擦拭了眼角的泪光,叹了口气说道。
“好,以后不抽了。”狗爷将烟头掐灭,笑了起来。是啊!以后不抽了,再也不抽了,即便是想抽,也抽不了了……
“还有五分钟,斯威特他们就要行动了。”狗爷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与约定的时间只有五分钟。五分钟后,斯威特等雇佣兵,将会对着某个方向发起自杀式冲锋,吸引江南军区部队的注意力。
而到时候,狗爷也会正大光明的出现在驻守部队面前,挟持“人质”,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
雇佣兵部队全灭,狗爷牺牲,而化身成为驴友的陆义天得救……
“把你的表送给我吧。”陆义天苦涩的笑了笑,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的笑容,只怕比哭还难看。
“你眼光真不错,这枚手表可是瑞典皇家的典藏品,之前的某次任务,从一个收藏家手里弄来的。”狗爷一边调侃,一边将手腕上的手表取了下来,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旋即认真的放到了陆义天手中:
“这块手表可不便宜,估价市值两千万美金,如果你能逃出去,它可以让你下辈子吃穿不愁。”
陆义天如获至宝一般的将手表戴上,一双拳头紧握,咬着牙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