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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赖去一匹乌孙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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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夏副使他们回来啦!”

青石长街的晨雾还未散尽,冯道面带喜色,提着官袍一角疾奔而来,皂靴踏在湿滑的石板上,踉跄之下也溅起水花。

来至近前,冯道顾不得擦拭额角的汗珠,朝负手而立的玄甲身影深揖:“禀明府,夏副使率众归营,贝州胡刺史已率五千兵马扎营盘古寺南麓,其帐下裨将正在城门外候见!”

“来得倒是快…”

沈烈点了点头,又赶忙问:“陈参回来了吗?可否带伤?”

“陈司马也入城了,卑职看了,伤不重,无大碍!”

冯道说着,近前一步:“陈司马让卑职捎个话,说他回军营交代完,便会向您负荆请罪,是打是杀,毫无怨言。”

沈烈微微颔首,沉声说道:“他是军司马,应当清楚军规,你去告诉他,先向夏副使请罪,待我见过胡郡守,再去找他。”

正是因为陈参的冒进打乱了最初计划,才让效节军遭受了意料之外的损失,这个责任推脱不掉,必须要有处罚,以儆效尤,也是给大家苦战一夜的交代。至于要给陈参什么样的处罚,沈烈还没想好。

“县丞,你带二郎君先去府衙休息,让人好生伺候。”

府衙的官宅一直空着,地方虽不大,布置倒是得体,让朱友珪临时用一下也说得过去。说话间,沈烈又望了一眼捆在街上的冯廷谔等人,吩咐道:“别绑着啦,都给松开,让他们护好二郎君。”

这时,洪少游牵马上前。

沈烈接过递来的缰绳,在马脖子处轻抚了几下,随后抬腿踏蹬,翻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端坐马背时,恰好被朝阳的光芒所笼罩,周身甲胄泛起一层细碎的光晕,使得俊朗之中更显威仪。

“等一下!”

沈烈刚要催马离开,茶肆里突然撞出一个身影。

朱友珪的手里攥着幞头,锦衫下摆满是污渍,拽在马笼头上的的手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烈哥儿,我跟你一起去见胡规,行吗?”

说话时,朱友珪的喉结上下滚动,目光掠过街边尚未解绑的冯廷谔等人,望着他们的灰头土脸,又将视线盯在沈烈腰间那柄错金横刀上。

虎落平阳被犬欺,朱友珪不傻,明白这个道理,也清楚强人面前矮三分,少吃亏,所以态度与言语上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他还是不放心沈烈,不想待在长芦城里,打算见到胡规后,让胡规派人把他送回魏州城,只要回到魏州城,他还是要风得风的遥喜儿。

“你也去?”

沈烈闻言,轻扯了一下缰绳,枣红战马喷着鼻息,甩着脑袋挣脱朱友珪的扯拽,围着他转了个圈,铁蹄在青砖上敲出清脆的调子。

“二郎君一夜未眠,不如…”沈烈略作犹豫,随即又点头笑道:“也好,那你就随我一同去,到时别忘了刚才的说辞。”

沈烈看出朱友珪的心思,也不想让他在长芦多留一刻,不如趁机把这个瘟神赶紧送走,至于朱友珪会耍什么花样,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给二郎君备马!”

“我的“疾风”呢?”

有人牵来马匹,朱友珪见不是自己的那匹马,心头不悦。

“疾风?”

沈烈故作疑惑,很快又似反应过来:“哦,二郎君说的“疾风”,是说你的那匹乌孙马吧,哎呀,你的那匹马真不错。”

“当然不错,还我!”

那匹乌苏马可是让朱友珪花了大价钱从西域购得,一直视作宝贝,怎么可能平白无故让给沈烈,怕归怕,担心归担心,朱友珪还是舍命不舍财,打算要回心爱之物。

“可惜,还不了啦…”

沈烈俯下身子,转头将修长手指虚点长街:“昨夜,我本想替你好好养着那匹马,不成想察罕利叶带着蕃客冲杀过来,那群浑蛋先是放箭,那叫一个箭雨如蝗呀,躲都躲不及,好在乌孙马护主,硬生生用身子替我挡了十七八支狼牙箭。”

说着,沈烈以掌抚胸,作痛惜状:“就这样,马没了,为此我还多砍了察罕利叶十几刀,以泄心头之恨。不过二郎君放心,我已经给它选了一块向阳的坡地,深埋七尺,黄土为冢,算是报答它的救命之恩,也成全了你与它之前的主仆情义。”

这通谎话说得有模有样,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你…”

朱友珪猛然攥住手里的幞头,指向沈烈,怒目而视。

晨光中,他能看清沈烈的唇角噙着戏谑,知道沈烈在说谎,在戏弄他,同时也能看清沈烈一双清眸里的倒影,正映着他狰狞扭曲的面容。

“一匹马而已,再好也是畜生!”

沈烈忽地甩开马鞭,鞭梢银铃在空中划出清越弧线:“时辰不早,二郎君还是快些上马随我去见胡郡守,莫让人家等急了,倒显得我失礼。”

说罢,他策马掠过朱友珪身侧时,甲衣袍角拂过朱友珪紧绷的手背,像片沾血的刀刃,朱友珪赶忙缩回手。

城东南,旋军营坊。

沈宅的马厩内,油光水滑的乌孙马正咀嚼着罗月华和小萤手里握的苜蓿草,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在沈县令口中的鬼门关走过一遭。

“娘子,这马真俊,真给您啦?”

“那当然了,不给我还能给哪个?”

罗月华对这匹乌孙马也是极其喜爱,直接告诉沈烈,她要了,虽说沈烈也喜欢,但罗月华开口,只能痛快地答应,不能露出半分不舍。

“这乌孙马呀,产自乌孙国,又称天马,汉时张骞出使西域,乌孙国的国王向武帝进献乌孙马数十匹,武帝曾赋诗一首:“天马来兮…”

罗月华只念出四个字,余下的诗句一时间竟忘了,语塞之下只好继续抖着手里的苜蓿草喂马,不再吱声。

“后面呢?”小萤尤爱诗文,还等着记呢,见没了下文,没眼色的问了一句。

“不记得啦!”罗月华正尴尬着呢,没好气地夺过小萤手里的苜蓿草。

小萤做了一个鬼脸,抿嘴笑道:“无妨,等烈哥儿回府,奴婢去问问,烈哥儿应该知晓。”

当下,在小萤心里,沈烈再也不是大魔头,而是顶有才的好郎君,而且还是那种无所不知的大才,这种才学要是去应考,一定能金榜题名,也必定是皇帝钦点的状元郎。

主仆二人正在喂马闲聊,一道倩影闪过月亮门。

陆贞娘望着罗月华的背影,先是有些犹豫,随后咬了咬嘴唇,快步走到罗月华的近前,低身轻语:“厨娘…陆氏,拜见月华娘子!”

罗月华一怔,望着低身行礼,言语卑微的陆贞娘,一时间竟有些不知如何作答。

东墙外,昨夜的血浸透了三亩麦田。

民夫们正在翻整土地,民以食为天,不管怎样,地还要收拾出来,不能耽搁了庄稼。

大家沉默地把残甲断刃捡拾到竹篮里,几名孩童跟着忙碌,偶尔会惊呼,是被带血的碎牙吓到。

城头,一袭青衫迎风猎猎。

主簿李愚手中的《齐民要术》翻到“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处,一片绛紫色的芦花恰好随风飘落在书页上,盖住了“宜种黍”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