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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北大荒,伸手不见五指。
野地里的一阵寒风刮过,能冻的让人生不起反抗的心思。
在南方,冻死人只是一句夸张的形容词。
但是在这里,那就是见怪不怪的常事了!
有时候一泡尿撒出去,还没落到地上,那就变成冰珠子了!
所以夜里,每家每户都在烧煤取暖,没人敢在外面瞎溜达,那跟送死没啥区别!
但是今天,还真就有一个不怕死的,大半夜的站在雪地里,嘴里还念念有词。
“他/娘的,又要在这天寒地冻的地方过一辈子了!不过这辈子,咱要好好过!”
林东一边哈气暖着手,一边哆哆嗦嗦的盯着前面的雪地。
他今天晚上冒险出来,就是为了逮几只野鸡,给生病的小外甥补补身子。
上辈子,自己浑浑噩噩的过了一生,年轻的时候跟着狐朋狗友鬼混,被林场开除之后,姐姐为了自己的生计,到处求人托关系,想给他再谋个生计。
结果,有一次在野地里,姐姐大半夜赶路摔伤了,导致活活冻死。
姐夫虽然是个老实人,没把林东怎么着,但从那开始,虽然低头不见抬头见,但还是处的跟仇人一样,几十年没说过一句话!
他的外甥和外甥女,也看不上他这个舅舅。
林东一个人活着,连个亲戚都没有,年轻的时候还能扛扛,到了老了孤苦伶仃,连个说话的没有。
头天晚上喝醉酒,结果一睁眼,又回到刚被开除的时候,1981年!
这一次,他要好好活!
其实北大荒这片地,除了能冻死人之外,条件还是不错的!
自然资源丰厚,物资充足!
这个年月,全国人民的日子都不好过,能够吃饱饭,那就已经是难得的人家了!
但这里,如果运气好的话,有时候还能在雪地上,发现饿死的野鸡。带回家一炖,虽然没有几两肉,但多少有点油水……
只不过,没人敢在夜里出来。
一来,夜里乌漆麻黑,伸手不见五指,野鸡就算在你脚底下,你都瞅不着!
二来,这个年月人都缺乏营养,没人夜里在外面瞎折腾,体力也跟不上。
但是林东稍微好些,毕竟端过大半年铁饭碗,经济条件还行,拥有一个家用电器——手电筒!
其次,林场的伙食也还行,丰盛是肯定谈不上,但好歹不至于饿肚子。
正是有了这两个保障,林东才敢在半夜出来。
在他的记忆力,前面的一片草围子,经常会有野鸡出没,但也仅限于夜里,白天你是看不着的。
所以,林东就想出来碰碰运气。
蹲了快半个小时,林东明显有些撑不住了,那寒风就像长了眼睛似的,沿着领口和袖口,呼呼的往身体里钻。
还好功夫不负有心人,又过了几分钟,总算是在草围子的角落里,看到了一窝黑灰色的东西。
林东赶紧把手电筒关了,然后缓缓的走过去,然后深吸一口气,用网兜子盖住了一只野鸡,飞速的扔到身后的蛇皮袋中。
整个过程,野鸡根本就没怎么挣扎。
大冬天的,野鸡也不好过,地面上的雪恨不得有三尺厚,它们也找不到食,饿的蹦哒不起来。
“这只鸡还行,最起码也有一斤多!”
林东满意地晃了晃蛇皮袋,然后开始在附近继续寻找。
野鸡都是一窝一窝的,有一只就有第二只。
果不其然,林东很快就发现了第二只,拿着网兜扑过去,又盖住了一只。
其他的野鸡被惊动了,都开始扑着膀子逃走。
林东又网住了一个,但是其他的,实在是没有力气再追了。
脚踩在雪堆里,本来就是极耗体力的,简单的几个动作,就累的他不停喘气,大腿和后背上,都冒出了阵阵虚汗。
寒风一刮,那汗水就变成了冰水,粘在身体上面,别提有多难受了!
“还行,今天收成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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