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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红色的大裘,用金线银线绣着祥瑞的丹鹤,领口滚着的一圈雪狐毛,宋晚的脸被包裹其中,显得越发华贵娇俏。
赵瑾兮嫉妒的要命。
这件大裘一看就价值不菲,别说是她,恐怕连赵氏都穿不起。
怎么会有人这么幸运,拥有倾城的容貌,高贵的身份,被爹娘当掌上明珠宠爱的同时还能有花不尽的银钱。
老天不公。
但……宋晚也有比不上她的地方。
表哥的偏爱,宋晚这辈子都越不过她去。
赵瑾兮下意识挺直了背脊。
宋晚目光扫过赵瑾兮和沈妙,赵瑾兮的羡慕比较克制,沈妙的嫉妒就完全不加以掩饰了,她接过拂晓递来的汤婆子,“走吧。”
朱雀大街是整个京城最热闹的一条街。
今日灯会,街上摩肩擦踵,十分热闹,四处都是卖花灯和小吃的,街上的铺面也都用花灯装饰,此时花灯全亮着,把整条街照得宛若白昼。
马车是进不去的。
沈鹤川便让车夫把马车停远一些,然后叮嘱众人,“街上人多,都注意尽量别走散了,若不小心走散,就来马车这边汇合。”
沈妙应声后,立刻拉着赵瑾兮和宋晚往街上跑。
沈鹤川让护卫跟上。
宋晚已经忘记多久没有逛过街了,虽然明知道今天的灯会不太平,可瞧着街道两旁琳琅满目的小摊,心情还是变得十分愉悦。
宋晚走到一处卖灯的小摊前,选中了一只小狗图案的花灯。
拂晓付了银子,惊奇道,“姑娘,这小狗好像您之前养的山君啊。”
沈鹤川惊奇道,“你还养过狗?叫山君?”
“嗯。”
宋晚摸了摸灯笼,目露怀念,“小时候邻居家的哥哥送过我一只白色的狗崽,那狗崽通体雪白,越长越大,成年后直立起来比成年男子还高。我看它威风凛凛,体型比山里的老虎也不差,就给它取名山君。”
“我怎么没见过?”
沈鹤川自幼在宋家学堂读书,跟宋晚也算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却从未见过宋晚养过的狗。
宋晚垂眸,“十年前山君走丢了,之后再没找回来。”
“抱歉。”
“无碍。”
宋晚没忘记赵氏的叮嘱,又在小摊上买了两盏河灯来到河边放走,放灯的时候,她没给沈鹤川祈福,而是双手合十,默默在心中祈祷。
老天有眼,让她重来一世,定要保佑她报仇雪恨,护住自己要护的人。
许完愿再睁眼,沈鹤川等人已经沿着河去别处放花灯去了,她身边只剩拂晓一人,宋晚没有跟过去,叮嘱拂晓,“等会儿跟紧我,别走散了。”
拂晓重重点头。
宋晚故意放慢脚步,前面的沈鹤川等人似乎也没有要等她的意思,片刻后,宋晚再抬头时,沈鹤川等人早已不见踪影。
拂晓气得跺脚,“今日街上这么多人,世子不等等姑娘就算了,竟然也不留下护卫保护姑娘的安全。”
宋晚眯起眼睛,“你不觉得他们是故意的吗?”
“故意的?”
“我在公主府躲过一劫,赵氏为保沈鹤川修书一封到了寿王府,这种时候,沈鹤川还有心思逛灯会?反正换了是我危在旦夕,是没有这个闲情雅致的。而沈鹤川不但来了,还带上了他向来厌恶的我,这会儿又‘不小心’跟我走散了,倒像是巴不得我出事的样子。”
宋晚捏着灯笼轻笑,“兴许是我想多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走,悄悄跟上他们,我倒要看看他们究竟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