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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跟毓家的那个芳芳结婚了。
再掺和进去……
里外不是人啊。
“娘,”季姗姗眼神闪烁,“我等下再跟你说。”
把弟弟打发到山脚下报信,季姗姗这才拉着季母,冷笑一声,讥讽道:“谁说我要吊死在萧振东这棵树上了?”
从始至终,她都没说不嫁人啊!
只是想着,在嫁人之前,给自家找个长期饭票。
再就是……
该死的毓芳。
她的日子过得不痛快,毓芳也别想痛快。
她必须得让毓芳体会到跟自己一样的苦楚,才行!
要不是她横插一脚的话,这一切都会无比顺遂,而不会像是现在这样,磕磕绊绊。
这一两个月来,她陆陆续续也相看了不少人家。
可,那些男人,莫说是相貌堂堂了。
有好些,是带出去都丢人现眼的程度。
她瞧上的,瞧不上她。
瞧上她的,她又瞧不上人家。
一来二去,就连季姗姗也要被这如此密集的找对象强度,把心情搞崩溃了。
越疯魔,她躺在炕上,就越发觉着萧振东好。
也就越发痛恨,已经嫁给了萧振东的毓芳。
顺带着,弯弯绕绕中,把萧振东也给恨上了。
爱恨交织,她就觉着,只要能得到萧振东,顺带着给毓芳找点不痛快,不管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思及此,季姗姗垂眸,“我纯粹就是给毓芳找不痛快的。
而且跟萧振东在一块,对咱们家没坏处,也不耽搁我嫁人。
不过是私底下悄悄来往罢了,捏着他的把柄,我就不信了,咱家还能过不上好日子。”
至于先前没成,这次,为啥笃定能成……
天下的男人,都是一个样。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跟毓芳在一起久了,饶是结婚之前稀罕的要死要活,可时间长了。
朱砂痣也会变成蚊子血。
白月光也是成为饭黏子。
都是,一样的。
最主要的,季姗姗觉着自己只要一出手,基本上没有拿不下的男人,唯独在萧振东的身上栽了大跟头。
脸面全都丢光了。
这让她相当不服气。
若是他在拒绝自己之后,没有火速娶了毓芳的话,季姗姗还能在心里安慰自己两句。
推脱,萧振东之所以拒绝自己,不是因为她不好。
而是,这人,心比天高,看人都是用鼻孔的。
看不上他们乡间地头长出来的女儿。
可是,前脚拒绝了自己,后脚就八抬大轿把毓芳娶了。
俩人恩恩爱爱的过起了小日子。
这不就是打她的脸吗?
说明,在他肖振东的眼里,自己是处处都比不上毓芳的。
这个结果让季珊珊难以接受。
在她看来,一个城里来的知青,到了乡下,没亲没故,落到自己的手里还不是任由自己随便拿捏,却不想这人居然这么不识抬举。
深吸一口气,季姗姗低声道:“娘,只要你们听我的话,我保证你们后半辈子,荣华富贵不愁。”
“万一、万一名声坏了,咋办?”
“要是名声真的坏了……”
季姗姗的心底,甚至升起了些许希冀。
要是,他能看在自己的份上,把毓芳赶出家门,风风光光的娶了自己,那……
先前萧振东对自己所做的错事,也都能一笔勾销。
她季姗姗,从不是小气吧啦的女人。
拿得起,放得下。
再说了,男人么,犯点错,总归是正常的。
浪子回头金不换,等他意识到自己的好,自己也没必要跟他拧巴一辈子。
思及此,季姗姗咬着唇,脸颊都有些泛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