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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和林澈聊了几句后,便放他离开。
他很喜欢林澈,因为林澈算是店里绝对的招牌人物,很多小姑娘来这里吃饭,就是为了看他一眼。
但他并不予理会。
谁知道这个弟弟谈起恋爱来,竟是这样的。
林澈向来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谈恋爱之后,也毫不避讳自己对女朋友的感情。
尽管他明白,这段恋情或许没有好的结果,可他还是一头扎了进去,完完全全地沦陷。
所以,别人提到他女朋友时,初夏的身影就会条件反射地闪现在他脑海里。
只要想到她,他就会摆出这么一副不值钱的样子,里里外外,全都透着自豪。
傻吗?傻。
他自己也觉得傻。
可是,人的心总是无法控制的。
就像减肥的人面前放着一个巨大的黄油蛋糕;就像十几年的老烟枪戒烟时,身边总有人给他递烟;就像林澈不想那么依赖初夏,可她一出现在他脑海中,他的所有防线都会濒临崩溃。
人都有瘾。
有的人是烟,有的人是酒。
而林澈的瘾,就是初夏。
回家的路上,林澈路过了一家花店。
这家花店在街道的拐角处,复古式风格。
深夜时分,四周的商铺已经关门,只剩这家花店还在营业,冬日透着寂凉,这家花店,就像漫无边际的雪夜里,唯一被点燃的蜡烛。
林澈想起了那天初夏说的话。
于是,他到花店里,买了一束包装精致的玫瑰花。
他没谈过恋爱,只知道送女朋友应该送玫瑰,但他在这方面审美非常直男,最后还是店家帮他选择了一束九朵粉雪山玫瑰包装成的小花束。
她应该会喜欢。
林澈付完钱,抱着花出门,心情极好,还不忘凑近闻一闻,玫瑰散发着馥郁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到家之后,林澈怕初夏已经睡了,所以开门关门的动作很轻。
然而,家里灯火通明,厨房那里尤其热闹。
菜板上放着切好的配菜,鸡蛋搅匀放在了碗里,旁边的小锅里,水快要沸腾。
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盘清洗好的草莓。
而初夏穿着浅色系的家居服,系着一件围裙,勾勒出纤细的腰肢,因为做饭,她用头绳把头发随意绑了一个低马尾,垂在身后,黑发将皮肤衬得愈发白皙。
一颗黑色的痣在颈间靠后一侧,格外明显。
她拿出一袋面,抽出一把,放入热水沸腾的锅中。
林澈心口微热,如果眼睛是相机,这一幕,他恨不得将每一帧都记录下来。
这个画面明明在他的预想之中,可亲眼看见,亲身经历时,那种温馨,和在这座城市里的归属感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幻想。
偌大的京川,万家灯火,终于有一盏灯,是为他而亮。
他的女孩,最心爱的女孩,正在等他回家。
林澈把玫瑰花放到一旁,自己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趁她不注意时,从她身后紧紧地搂住了她。
初夏刚才听到了林澈的动静,所以没有表现出太惊讶。
她歪了一下脑袋,“你回来啦。”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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