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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簪在第二天找到了,
嗯,
在城内的当铺找到的。
起因是店小二听说了他们俩的事迹后,特别佩服。
嵩山剑派的人被赶走,店里的生意就好做了。
当得知张君宝丢了发簪后,为了表达自己对他们二人的感谢之情,店小二发动街边的混混,以及城内的丐帮,帮忙去找那根发簪。
经过丐帮弟子的探查,得知早上天刚亮,就瞧见有人拿着发簪去了当铺。
店小二主动去当铺,帮忙把发簪赎回来。
为此,店小二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光雇佣城内丐帮弟子就许出去一顿大餐,赎当时更是花了三十两银子。
拿回发簪,张君宝喜出望外,对着小二连连道谢,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啊。
一个店小二,竟如此破费,张君宝都想把剑留给他了。
“小二哥,你说你这,贫道真不知该怎么谢你。”
“没什么谢不谢的,举手之劳而已。再说你们二人帮忙赶走了嵩山剑派之人,我店里的生意再次恢复如初,是我应该谢你才对。”
店小二没了之前懒洋洋的态度,干劲十足。
张清源不解地问:“客栈生意好,最高兴的不应该是东家和掌柜的吗?
再说花钱道谢这事,不也应该是东家和掌柜该做的事吗。
可自从昨天住进店里,就没瞧见你们家掌柜的,就看你一个人在这忙活了。
有你这样的伙计,是东家的荣幸。”
谁料,店小二笑道:“实不相瞒,我就是这家客栈的东家。”
张清源和张君宝肃然起敬,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天底下还这种爱好的高手!
“失敬失敬。”
“嗨,这算什么。”店小二毫不在意道:“这家客栈是我爹留给我的,老爷子在的时候,就城南那家翠云楼知道吧?”
“嗯。”
张清源点头,翠云楼是千龙城里最好的酒楼,人均消费十两银子起。
“那家酒楼早年也是我们家的产业。”
“了解。”
“老爷子活着那会儿,我秉性不良,整日寻花问柳,沉迷青楼。
后来老爷子没了,家里的产业也被我败的差不多了,就剩这么一家客栈。
那会儿我媳妇儿刚生完孩子,我得给她们娘俩想辙啊,就收了心,雇了一个厨子,经营起这家客栈。
等媳妇儿能下地,她就是客栈的掌柜,我当店小二,我们俩在前厅忙乎,别说,还挺滋润。
所以为啥你们赶跑了嵩山剑派,我高兴花钱呢。”
二人恍然大悟,敢情是自家产业。
张君宝则是夸赞他道:“你这也算浪子回头金不换。”
“啥换不换的,我爹在世时常说,老爷们儿既然享受了,等业果到来之时,也得自己受着。
所以嘛,以前那个花天酒地的富家公子是我,现在这个甘愿经营的店小二也是我,没变!”
不得不说,店小二活的真通透。
能享受美好,也能接受平庸。
上午又在悦来客栈吃了顿饭,下午继续踏上行程。
从千龙城到纯阳宫,以他们俩的脚力,起码还得走个十天左右,这说的是二人边走边施展轻功的情况下。
如果是普通人,一个月也是他。
骑马的话,也是十天。
也就是说他们俩施展轻功赶路,和骑马差不多速度。
出了城,张君宝还在回味店小二的洒脱。
对了,店小二姓乔,大名乔天赐。
“师兄,你信不信,乔老板日后肯定能东山再起。”张君宝笃定道。
张清源点点头,“我信,从他这种性格就能看出来,他是个有毅力的。”
“我能看出他的不甘,他还想闯出一份产业。”
“我也能算出来,他的命格,红的发紫。”
张清源这不是算,而是通玄。
这种感觉很玄妙,他依靠的不是五行八卦,周易奇门之类的手段。
而是通玄后,会有一种很特殊的预感。
让他预感明天会发生什么,他没那个本事。
但预感一个人的一生是富是贫,他还是能做到的。
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就好像你看一个人,莫名的感觉他将来肯定有出息那样。
这种感觉每个人都有,
只不过张清源对于这种感觉更清晰而已。
二人顺着大路一路向北,这里的每一处城镇,或者交通要道都有江湖人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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