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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娟仔细回想着。
“那人出门时左瞧右看,鬼鬼祟祟跟做贼一样,具体长什么样子,我倒是没看清楚,昨晚黑灯瞎火的,他也只低着头走路。”
宋立春问:“你没看清楚,怎么知道是她爹的?”
“我怕租客一个年轻姑娘在沈家房子里出事,就去敲门查看,那女的出来开门,我看着没事就多问了一嘴,是她告诉我那是他爹。”紫娟想了想,又描述道:“虽然没看见脸,但是从背后看,身形瘦高,看衣着穿戴和走路姿势,可能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
仅从这大概的描述,倒是跟宋凤琴的爹也能对得上。
“对了,紫娟姐,你大晚上跑出去做什么?”
“接少爷啊,少爷昨天回来的很晚,我在门口等了许久不见人,就到处溜达了一会儿,谁知等我回来的时候,少爷已经到家了。”
“没有第一时间接到少东家,你是挺遗憾的。”
“谁说不是!”
宋立春刚进沈家第一天,紫娟就把她当成觊觎少爷的坏女人,后来见她正儿八经相亲又差点定亲后,对她就略有改观。自从上次竞标会那一闹之后,对她就几乎不设防了。
紫娟同情地看着宋立春。
“你怎么得罪少爷的,他得半个月没理你了吧?”
“不知道,从上次竞标会回来,他就看我不顺眼了,我也不知道哪里得罪过他。会不会是,他被狗咬了,我还说他运气真好?还是我一开始给狗崽取名,和他重名了?我可不是故意针对他的。”
紫娟仔细一想,似乎少爷确实是从那之后的第二天,开始冷落宋立春的。
“十两银子对绝大多数人确实是一笔巨款了,可对沈家来说,却是九牛之一毛,你把银子看得比他的伤还重要,他不生气才怪!你也真是的,下次说话要过脑子。”
“记住了,多谢紫娟姐姐教导。”
与此同时,在教舍里听着学生们朗读的沈齐,却是一直看着自己的手发呆。
没人知道,他最近为什么把课全调到上午,也没人知道午饭后他又去了何处,以至每次等到几乎天黑才回家。
他是寻医问药去了。
这半个月,他几乎跑遍了平原县及周边的所有医馆,每见到一个大夫就会让对方帮自己看伤口,问是不是疯狗咬伤的,问自己会不会死。
半个月过去了,他终于度过了书中记载的十日发病期。
也就是,他被抓伤后十天没发病,基本上就可以排除那狗患了疯狗病了。
可每日担忧自己的‘伤情’同时,还有一种微妙的感觉让他郁结于心。
他那日,为什么本能冲动地帮她挡狗?
不应该啊,不应该啊。
所以他最近看到宋立春就来气,是她,差点害死自己。
不过,沈夫人对儿子此举却是另有一番看法。
“高人果然没错,齐儿对宋家丫头确实不同于他人。”
“夫人的意思是……”
“知子莫若母。哈哈哈,齐儿从小便是贪生怕死之辈,为了避免让自己受伤,可以说是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有时候我这个当娘的都实在看不下去。可他那日,居然挺身而出,第一次如此勇敢,不得不说,是那宋家丫头的功劳。”
“贪生怕死……”当娘的如此评价自己的儿子,不得不令王婶拼命咬住嘴唇才没笑出声,“夫人不怪那宋家丫头害少爷受伤?”
“又不是那丫头让他去挡狗的,我怪她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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