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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前世,虽然权倾朝野,却也机关算尽。
断头台前,皆是被自己迫害过的政敌亲属,痛哭辱骂,一个个都恨不得对自己扒皮吃肉,除之而后快。
一个为自己而哭或帮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
他心寒至极,万念俱灰,就睁着空洞的双眼,等待铡刀落下,结束自己这了然无趣的一生。
这五位同窗,却如暗夜里的一道光,姗姗来迟。
他们眼睛红肿,说:“子墨,我们为你收尸来了。”
这几人,在他最风光无限时,曾经屡次劝他与人为善不要赶尽杀绝,之后则因为自己执迷不悟,而多年再未有过交集联络。
可是,到头来,却也只有他们冒着莫大的风险,来给自己这个被世人唾骂的奸臣收尸。
“少东家,少东家!”
被突然打断了思绪的沈齐,看了眼放在自己胳膊上的粗糙细长的女人手。
“唤我做什么?”
见对方盯着自己满脸兴奋,双眼放光,甚至还啪唧嘴。
“怎地,要抓了本少东家吃人肉?”
“少东家真会说笑。”宋立春连忙把手放下,依然被脑子里突然起来的想法冲得激动颤抖,“少东家,你想不想再给沈家拓宽一条生财之道?”
沈齐瞟她一眼,“你想借沈家发财?”
“少东家英明……不,不完全是,我是想,咱们两家合作共赢。”
“合作共赢?”
沈齐瞅了瞅她。
也好意思用‘两家’。
“说来听听。”
“除了兔子以外,等手头有钱了,我还想养鸭子,养很多很多鸭子,到时候,我给你供货,只赚个微薄的辛苦钱,大头都给你去赚。怎么样?”
沈齐越来越看不懂她了。
“为何,你养的都是些当地人不喜欢吃的东西?”
兔子是,鸭子也是。
若说兔肉的腥臊还能用麻辣味道掩盖,那鸭肉,可就更难处理了。
沈齐想了好一会儿,两世加起来的记忆里,吃鸭子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而且那仅有的几次用食体验也并不好。
“你见过庄户人家有养鸡养猪养羊的,可见过几家养鸭子的?”
宋立春还沉浸在自己的财富梦想里。
“就是因为养的人少,我的竞争才少啊。”
“呵,单纯。竞争再少,总要卖出去才算数。你可想过要卖给谁?”
“卖给你啊。我这不说是合作共赢么?”
“……”
沈齐觉得自己算得上聪明,却时不时在这女人面前栽跟头。是啊,这女人一开始就说,把鸭子卖给沈家了。那沈家又卖给谁去?
“你可是又有做鸭肉的独家秘方,准备放到酒楼里卖?”
其实酒楼生意再好,一天的销量也十分有限,总不能为了买她的鸭子,沈家再把酒楼开到全国各地去。
宋立春依然抑制不住兴奋。
“少东家,光靠酒楼卖不了多少,你可以开鸭货店啊。沈家可以多招人手,把鸭货店开满全大周。我呢,就负责给你供鸭子。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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