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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买马送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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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吴眠都把自己关在房内,奋笔疾书。

他要用好明月书斋的甲级身份,大多数话本作者只能选择买断或按字数计费。

他拥有甲级令牌,一跃成为最高级别的话本作者,直接可以拿到售卖利润的五成。

这可是细水长流的收入,只要他将话本写完,就真正实现了财富自由。

前提是话本能大卖,他也相信能大卖,不是对自己有信心,而是对施老前辈有信心。

施老前辈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着作,几百年来都被视为文学瑰宝。

相信在这个时代,一样能够问鼎巅峰,激发底层人民的血性,延续民族精神。

吴眠前世不仅熟读作品,还刷了好几遍电视剧,那叫一个百看不厌,因此记忆犹新。

“看来练习毛笔书法,不仅能修身养性,关键时刻还能派上用场。”

这让他不禁感叹,多一项技能真的太方便了,大大提高了书写效率,每天能写三回目。

休息之余,他用蒸馏技术提炼了一些酒精,并制作了一些羊肠线。

这个战争频发的时代,要做到有备无患,不为他人,而为自己。

若那日被刺杀受伤,想想伤口不能缝合就头皮发麻,一个不慎小命可能都没了。

在门外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看着梅花桩上两道人影交错,吴眠一脸无奈。

南宫小姐每日都会来梅花桩练拳,她以烧鸡为酬劳,天天拉着石杵陪练,不亦乐乎。

石杵闲来无事,自家公子又在房内,索性当起了陪练。

他绝对不是为了烧鸡,而是为了提高自身实力,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公子。

“公子,吃烧鸡。”

今日陪练结束,石杵领到了烧鸡,看到自己公子出门,赶紧端着烧鸡跑了过来。

经过几日的调养,吴眠发现这石杵似乎又壮了,双目也变得炯炯有神。

“烧鸡留着自己吃吧,随本公子出门。”

“遵命。”

吴眠大摇大摆的出门了,石杵拿着烧鸡赶紧跟上。

“神气什么,没有本小姐,你养得起护卫吗?”南宫小姐在一边嘀咕道。

不过她还是很开心,府邸护院不是她对手,爷爷事务繁忙,很多时候都是她独自练拳,能有一个如此厉害的陪练,才能酣畅淋漓的打拳。

突然就有些羡慕吴眠了,她有时还在想,要不要也逛逛青楼,搞不好自己也能发现人才。

街道人潮涌动,叫卖声络绎不绝,吴眠带着石杵漫无目的走着。

他只是想出来放松一下,作为文字的搬运工,写书真的太枯燥乏味了。

“你这匹马都快不行了,居然还在这里叫卖!”

前方围着一群人,一阵骚动吸引了吴眠的注意力,快步走了过去。

人群中,一位肥胖的马贩,正牵着一匹瘦骨嶙峋的马,枣红色的毛发毫无光泽。

相比之下,旁边拉车的驴都比这匹马精壮。

肥胖的马贩子脸色涨红,还是硬着头皮说道:“这可是上等马,只不过入秋之后,生病了,有些食欲不振。”

“买回去稍加喂养,就是一匹良驹,买到就是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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