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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抬起手,轻打了一下她的屁股。
冬麦“嗷”地叫了一下:“不要。”
这样的打,虽然一点也不疼,但是让她想起来林荣棠,她想,这可真是不舒坦,她以后再也不要提孙红霞了。
估计自己提起孙红霞,就好像他和自己提起林荣棠。
何必呢,谁都不是没嫁过没娶过,凡事大方点,提过去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沈烈笑着看她,她刚才“嗷”的那一嗓子,可真是勾人。
不过现在根本不是时候,也就只能饶了她。
他挑挑眉,走到了一旁,找了一个小箱子,打开,从里面找出一瓶药水来。
冬麦好奇地看:“这是什么?”
沈烈:“紫药水。”
冬麦:“啊?我没事,不疼,不用抹药啊。”
就那么一下,她还不至于要抹药。
沈烈叹了口气:“是我。”
冬麦疑惑。
沈烈便坐在椅子上,脱下了趿拉着的鞋子,果然,脚趾头那里,好像有些泛肿。
冬麦有些惊讶,也有些心疼:“原来你一脚踢过去,自己也疼啊!”
沈烈苦笑:“我又不是铁打的。”
其实是他错估了这鞋,以前穿的是军靴,全牛皮的,鞋底都是铁钉子,能护住脚,自己也能掌握力道,并不会伤到,现在的鞋子是普通布鞋,同样力道出去,确实有些疼。
冬麦:“哎呀,那你以后可不要没事去踢墙了!”
沈烈越发无奈:“我知道了。”
反正这种事,有一次,就足够让村里人传上几年了。
冬麦拿了紫药水,就要帮沈烈上药。
沈烈却说:“不用,我自己来,我怕你不会。”
冬麦皱皱鼻子,哼了声:“小瞧人。”
沈烈:“我昨晚上把抄书的本子装订好了,你看看怎么样了,还有你今天要给人家说的菜,都重新列一列检查检查。”
这倒是正事,冬麦便过去拿本子了。
沈烈见她出去,才将袜子彻底脱下,给自己那处脚趾头上药。
他之前经历过许多事,脚上腿上都有疤,虽然已经好了,但是有些地方看着不好看,有点狰狞,怕吓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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