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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难分雌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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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致啸声未停,满场只闻剑声呼啸,剑气纵横来去,几乎填满了整个空地,这一时间,野狗的身影几乎都被遮蔽住了。

观战的士兵们先是惊呼出声,接着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野狗如何脱出困境。

“一心多用,万物皆可为剑,难怪毕万剑为了这个人,不惜与闵若英翻脸对抗,怎么着也要护住这个人的性命。的确是一个习武的奇才。看来万剑宗是后继有人了。”瑛姑惊叹出声,一边的程务本也是连连点头。

杨致尚在万剑宗的时候,如果不是毕万剑,傅抱石的一力袒护,早就一命呜呼了,哪来今天的风光。

“去看野狗如何破局!”瑛姑接着道。

野狗已经陷入困境,因为他防护得再好,也不可能全身毫无破绽,而杨致操纵的这些东西,却是无孔不入。

既然无法可破,那便不破。野狗丢掉了手中的短刀,双手紧握长刀刀把,一声长嗥,挺刀直突,竟然置周遭的无数剑气于不顾。

一道黑影突破了杨致布下的万千剑气,当当之声不绝于耳,那些剑气射在野狗身上,竟然发出金铁交鸣之声,怒吼声中,大刀迎头劈下。

杨致万万没有想到野狗竟然蛮干,也没有想到此人竟然比传说中的刀枪不入还要更厉害一些,那无数的剑气削破了野狗的衣物,在他的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之上留下了无数道白印,但却连一个血珠也没有看到。

如果他的大剑在手,倒也不惧野狗的全力一劈,但此时手中却只有一柄短剑,这可就要命了。但事到临头,退缩自然是不行的,哪怕一步也不能退。交手这一段时间,杨致也摸清了野狗的底细,不过相当八级身手而已,但关键是,此人的功夫太过于诡异,如果自己大剑在手,取胜自然不在话下,先前太过于托大,此时却是反悔也来不及了。

轻喝一声,短剑在空中划过一道亮丽的弧线,直奔野狗面目,目标是野狗的眼睛,他是想迫使野狗后退。

不过杨致想错了一点,那就是敢死营的士兵一踏上战场,向来有死无生,向死而生,根本就没有后退躲避的概念,小剑直奔面门,野狗瞪大的眼睛眨也没有眨一下,仍是咆哮着腾突而来,大刀带着片片残影,直劈杨致。

此时双方都是有进无退,眼见着便是要两败俱伤的局面,不少看懂了局面的将领们已是失声惊呼出来。

眼前一道身影闪过,场中所有的呼啸之声消逝无踪,杨致呆呆站在哪里,野狗则是怒目瞪视着站在他与杨致之间的那道身影。

此人自然是瑛姑,此刻,她一手握着杨致的短剑,一手提着野狗的大刀,轻描淡写地看了两人一眼,“算是打了一个平手吧,就此作罢。”两手一抛,将各自的武器扔回给他们,转身径直离开。

杨致自然是谢天谢地,刚刚要不是瑛姑出手,两人铁定都要遭殃,纵然不死,重伤亦是难免,这一仗,也让他明白,有时候境界并不一定就是稳胜的关键,那种一往无前的气概才是最重要的。

收起短剑,他向着瑛姑的背影深深一揖。

野狗却是瞪着一双牛眼,追随着瑛姑的背影转来转去,说是平手,可是他现在的模样也未免太凄惨了一些,一件上好的衣袍,这可是为了来参加这一次军事会议特地缝制的,现在倒好,变成了一身的零碎挂在身上,在行家眼里看来,他与杨致自然是打了一个平手,但在普通士兵的眼中,杨致仍然是潇洒自如,而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叫花子,胜负早在他们心中下了定论了。

“该死的!”他狠狠的在心里骂了一句。

小猫走了过去,解开自己的外袍,一把将野狗罩住,搂着他的肩膀便往回走:“不错了,没有给老兄弟们丢脸,杨致现在可是九级高手,你能维持住这不胜不败的局面,殊是不易了。”

“总有一天,我要把他打出屎来!”野狗恶狠狠地道。

“当然。”小猫笑嘻嘻地道:“到时候,我在旁边给你打气助威。”

“不许帮忙!”

“那怎么会?这点气概,咱们老营兄弟还是有的,输,输得磊落,赢,赢得光明。”小猫大笑。

那一头,杨致已是回到了他的矿工营,迎接他的自然是士兵们兴高采烈的欢呼之声。在他们看来,自然是他们的营副获得了胜利,没有看到对面那个瘸子已经如此狼狈了么?

蒙山前线大军云集,剑拔弩张,而在后方沙阳郡,却正是春耕时节,一年之季在于春,播下收获的种子也就这么几天的功夫,你误农一时,农误你一年,没有那个农人会在这个时节偷懒,道路两边的农田里,随处都可以看见正在忙碌的百姓,挥舞着锄头,驱赶着耕牛,播洒着种子。

从丰县入境,一直到雁山脚下,和尚与他的老婆余秀娥所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情景,生机勃勃,这是他们的第一映象,这与他们在另一边看到的荒无人烟的景象截然相反。

“两地相距这么近,可是反差竟然这么大。”余秀娥叹道:“也不知官府是怎么想的,这不是逼着人逃亡吗?刚刚占领的领土,难道不应当是采取怀柔政策以安抚为主么?怎么我这一路上看到的,都是强征暴敛?”

“这位客官,看来你是从齐国内地来得吧?那些齐国官府啊,就没有把我们这些人当人看啊?要是不逃亡,迟早会被他们逼死。”在丰县请的一个向导,听到余秀娥的话,大声道。

“听你说话的意思,你就是从那边逃过来的?”和尚感兴趣地问道。

那向导点点头:“当然,我一家子都逃过来了,要是不逃,不被齐人逼死,也会穷死啊,我算是见机的早的,过来的早,现在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了。这里归太平军统治,那秦将军可是上天派下来的大救星,在这里,一切都是讲规纪的,只要你讲规纪,便不愁知喝,只要你勤劳,便能发家致富。”

余秀娥可是正宗的齐人,听了这话,心里不免有些不太高兴,“齐人有那么坏么?”

那向导呵呵笑了起来:“这位客官,或者那些齐人官府对你们这样的很客气,但对于我们这些刚刚被他们占领不久的地方的老百姓,那可真是暴虐的紧。其实我想这一路上,你也看到了不少吧?看你们的样子,也不像是活不下去逃亡的,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呢?”

“访友!”和尚道。

“原来是有朋友住在太平城啊!”向导道:“往前就是雁山了,过了雁山,还有好几十里路呢,以前这几十里路,起码要走上两天,现在道路修好了,几个时辰就可以到了。二位是第一次过来吧,那在雁山那里,还得作一个登记才能再往里走呢?”

“还要登记?”余秀娥讶然道。

“当然,凡是第一次来的,都要作一个登记,你是逃亡来还是来走亲访友的,都要登高在册,逃亡过来的,便会有专人接待,安排后续事宜的。”向导道。

“原来如此。”

雁山,是进入太平城的第一道关卡,这里地形险要,太平军在这里修建了一个要塞,最开始的时候驻扎了一个哨的士卒,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留在这里的,只有不到十个士兵了,日常的主要工作,便是从事登记进入太平城的陌生人的工作。

登上雁山,走进要塞,回首山下,和尚禁不住赞了一声:“好地方,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到太平城就只有这一条路么?”

“不错,如果要绕路的话,那可是崇山峻岭,走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走过去,还有迷路的风险。”向导笑道。

“真是不错,如果有战事爆发,在这里驻上一支军队,只怕攻击者便会望而生畏了。”和尚军人出生,一到这种地方,自然便是首先从军事之上考虑,倒不像余秀娥那样无感,她更感兴趣的,倒是这要塞附近居然种着一个个的花圃,还有一盆盆样式各异的盆景。

“兵大哥,这两位是第一次过来,要到太平城访友,请帮忙给登记一下。”向导大声招呼着一个士兵。

看着摊在自己面前的薄子,和尚提笔在姓名一项之下写上黄豪,来自那里这一项之下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上了洛城。

“黄豪。”士兵带着审视的目光看着和尚,作一个基本的审查也是他的任务之一:“请问在太平城中,你认识谁?要去见谁?”

和尚迟疑了一下,道:“我认识秦将军。”

士兵抬起头,满脸的戏谑之色:“这位黄兄弟,太平城的人谁不认识秦将军,难不成你说的访友就是去见秦将军?”

“那,野狗也行。”

“野狗是谁?”士兵一脸的蒙圈。

“那个龟孙子对甘队长如此不敬,咱队长的浑名,随便什么人都能叫吗?”后门处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带着半边眼罩的残疾士兵走了进来,怀里抱着一个盆景,把盆景往桌上重重一顿,一只独眼恶狠狠地看向和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