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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河在慈济那边儿绕了一个大弯,将慈济放在了河的北岸,但到了新化,它却拐了回来,将新化隔在了南岸,江来率领的一万右军,花了整整一天功夫,这才渡过了洛河,踏上了新化的土地,然后一路狂奔,杀向新化内地。
洛河之上,剩下了十数条浮桥以及无数大大小小的船只,一个尉五百人留在了洛河边上守卫这些,以便等待身后的主力赶到。
正是八月盛夏季节,哪怕是到了夜晚,天地之间,仍然像是一个硕大的火炉,烧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虽然身处洛河边上,但那点河风,显然有些杯水车薪,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留守的五百人显然有些熬不住这火炉一般的天气,那流动的河水的哗哗声,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先是卸了身上沉重的甲胄,这样的天气之下,穿着一身甲胄,那可不是一般的难受,在大军之中,将军的眼皮子底下,再难受也得硬挺着,但此刻,右军大将江来已经率部直扑新化,山中无老虎,自然便是猴子称大王了。
校尉马延自己也觉得有些热得受不了。在左右亲兵眼巴巴的可怜眼神之中,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分班,一个哨一个哨的到河里,凉快一下。”
有了校尉发话,士兵们发出一声欢唿之声,靠近河边的一个哨五十名士兵,已是迫不及待的三两下扒光了身上的衣服,卟嗵卟嗵的扎到河里,痛痛快快的游了起来。
“校尉,您也去了甲胄吧!”一名亲兵讨好的走了过来:“这前面有江将军的大军,后面是江郡守的主力,我们在中间,能有什么事儿?”
马延哼了一声:“这要是让江郡守看见我们如此衣衫不整,岂不是大事不好?”
“郡守大人与我们有一天的路程呢。又不能长翅膀飞过来,先凉快一下,等郡守大人过来,我们早就甲胄鲜明,军纪肃然了。”亲兵嘻嘻笑着。
马延提着刀鞘,敲了敲对方的头盔,当当地响着:“就你小聪明,想洗澡就去,完事了,给我提两桶水过来。”
“好呐,谢谢校尉!”亲兵狡计得逞,笑呵呵的便跑开了,看着亲兵远去的身影,马延终于还是没有忍住诱惑,卸下了身上的盔甲,盘膝坐在了地上,扯了一根青草在嘴里嚼着。
有点苦,苦过之后,还有一丝丝甘甜。
其实马延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打这一场仗。向大越尽忠效力?他不这么认为。马延可是读过书的,虽然江郡守在出兵之时,义正辞严的向所有人申明,他要匡扶大越,拨乱反正,将窍居大位的秦风赶出越京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当初大王出兵剿灭洛一水的时候,江郡守为何一毛不拔,不但一兵不出,连粮草也没有出一点点,现在大越已经亡了,连皇帝都被人宰了,这个时候江郡守跳出来说是要匡扶大越,能服众么?
特别是与蛮族联合,更让马延心里极其不爽。那些蛮人到了抚远郡,可没少干坏事,不少抚远郡的百姓都遭了殃,至少马延知道的便有不少于十件,被上头压了下来,如果按照律例,那些蛮人,该被五马分尸才对。
不知为何而战?马延心中很是迷茫,也许是江郡守自己想当皇帝吧?如果他当真成功了,自己会不会也能捞一个将军当一当呢?
马延扁了扁嘴,将这个想法赶出了脑子,慈济一点,让他有些胆战心惊,他倒不是认为自己就比明军差了,但明军的那些武器,着实有些超出了他的想象啊。如果当时主攻的是右军,自己还能活着坐在这里吗?
他摇了摇头,左军可是伤亡了三千余人。自己的运气一向不怎么好,要不然三十出头了,还只混了一个校尉,如果当时自己也在进攻的队伍当中,说不定已经挺尸了。
现在挺好,没有什么风险。与明军的这场大战,马延的的确确没有什么信心,这个霹雳营还是明军之中最没有名气的一个,要是换作了其它几个大名鼎鼎的,只怕抚远军会更惨一些。
要是蛮子也挡不住明军的主力,抚远的老巢,到时候保得住吗?自己的家,家人,可都在哪里,要是被明军抄了老巢,那可怎么办?
呸的一声,他吐出了嘴里的草渣,乌鸦嘴。一定会赢得,一定要赢,要是输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自己可不想当丧家犬。
他伸了一个懒腰,站了起来,那头亲兵浑身湿淋淋的,一手提了一个木桶向他奔来,伸手接过一桶水,从头到脚淋下来,身上的燥热之气,瞬间被水洗得一干二净,说不出的舒爽。
他舒服的呻吟了一声,又提起了另外一只桶,高高的举了起来,抬头,正准备将水在当头浇下来,整个人却僵在了哪里。
月郎星稀,在他视线的尽头,一排排黑幢幢的东西突然出现。那里原本应当是一片旷野的,那是些什么东西?
那些黑影在移动,啪哒一声,手里的木桶跌在了地上。在木桶掉在地上的同时,那些黑影陡然之间加快了速度,向着他们冲来,震耳的呐喊之声,也在同时响起。
“敌袭!”马延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
河岸边上,顿时乱成一团,士兵们举起刀枪,没头苍蝇一般的胡乱跑着,马延看了一下四周,他的五百人,大概有百把人在河里,剩下的人,也都卸下了盔甲在乘着凉,此刻,到处都能看到慌乱的部下在胡乱的奔跑。
自己的运气真不好!马延长叹一声,倒拖着刀,转身便跑,毫不犹豫,跑下河堤,跑上浮桥,一熘烟儿的向着对岸奔去。
马延一把,后头的士兵立时便紧随着他逃向河面之上的浮桥,至于还在河里的嬉水的那些士兵,见势不妙,早就奋力挥动着手臂向着对岸游去。
身后,羽箭飞蝗一般的射来,将挤在浮桥一头的抚远军一堆一堆的射倒在河边。
马延一口气跑到了对岸,回过头来,浮桥之上,稀稀拉拉的几个士兵正失魂落魄的奔了过来,而那些突然袭击而来的队伍,并没有踏上浮桥追赶。
对岸火光大起,一面烈火战刀旗插在了河岸之上,在烈火战刀旗旁,厚土营的战旗迎风飘扬。来袭的厚土营士兵并不多,也就在四五百人之间,但却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连一点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马延欲哭远泪地看着四周,那些湿淋淋的从河里爬出来的士兵,手足无措的站在他的身边,绝大部分赤条条的一丝不挂,别说武器了,连件遮羞的衣物也没有了。
率部来袭的是厚土营刘兴文的儿子刘岱,他率领的是父亲身边的五百亲兵,这一仗打得太过于轻松了,以至于战事结束,刘岱还有些不敢相信胜利就这样取得了?刘氏一门,加入太平军多年,对于太平军严格的军纪,早已是熟悉并且习以为常了,对面抚远郡如此涣散的军纪,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借着天上皎洁的水光,看着对岸那些赤条条白花花的身体,他禁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与他一样,五百名亲兵也都是笑得直不起腰来。
“放火,烧了这些浮桥和船只!”捂着笑得有些发痛的肚子,刘岱大声笑道。
他们作为奇袭的部队,目的就是毁掉这些浮桥和船只,而他的父亲刘兴文,率领厚土营的主力,将在天明之时抵达这里,在河边布置起一条固若金汤的防线。阻挡江浩坤的主力渡河前往新化。至于已经过河的抚远军江来一万兵马,自然是来得去不得了。
刘岱快意的笑着。想抄我们的老巢,那就让你来得去不得。
“少将军,怎么不把那该死的江浩坤一起放过河来在抄了他们的后路,一窝儿全包圆了啊?”一名有些年纪的亲兵凑到了刘岱的身边,这些人,以前都是依附刘氏的江湖客,刘兴文组建城门军的时候,这些武道修为极不错的江湖客便成为了刘兴文的亲兵。在成军后的几年里,这些江湖客在经歷了军队的熏陶和磨炼之后,已经成为了厚土营的杀手锏。
“江浩坤四五万人呢,咱们才来了多少?”刘岱呵呵笑道:“馅要是太多了,是会撑破饺子皮儿的。贪多嚼不乱知道不?先一口咬掉了江来这一万人,回过头来,咱们再慢慢地收拾江浩坤。”
“也是这个理儿啊!”老亲兵连连点头。“不过陛下的敢死营和矿工营都来了,还吃不下江浩坤?”
“敢死营三千,矿工营五千,再加上我们厚土营五千,一万三能包圆对面四五万人就算我们击败了他们,到时候他们满地乱窜,可别忘了,这可是在我们的地盘之上,那不是让老百姓遭殃?所以嘛,要吃就吃一个囫囵的,剩下的再找机会,这是陛下的仁心仁德。”不知就里的刘岱用自己的想法,替代了秦风的想法,有板有眼的对着老亲兵道。
“陛下仁慈啊!”老亲兵感慨地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