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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狐妾【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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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故事:狐妾

狐妾张铉耳先生的族人之中,有人娶了狐女做小妾。因为生活不便,他给她另建了一个僻静住处。屋中的床和帷帐等与人用的一样;她自带丫鬟、老妈子,不需要张家奴仆伺候;室内一尘不染,只是人坐久了会感到阴森;有时房中传出说笑声,但是从来没人见过人影。

张家是大户人家,亲戚很多。每次亲戚们相聚吃饭,都有人提出来想见狐女一面。丈夫每次去找狐女商量,都被拒绝了。有一次,丈夫实在拗不过众人的请求,求她见亲戚们一面。

她没有办法只好说:“其他人不行,某家的某位娘子倒是可以一见。”于是,那位娘子一个人进入内室,只见狐女举止娴静端雅,看起来三十几岁。娘子问她:“我觉得有点冷,为什么你的屋子会有寒气?”狐女回答:“因为娘子你心里害怕,其实屋里什么都没有。”

送走亲戚之后,丈夫感到好奇,问她为什么只见这个人。狐女解释道:“人阳气重,鬼阴气重,虽然狐狸介于两者之间,但是阴气重一些,所以我们都是夜间出来活动。白天阳气升腾时,不敢轻易与人接触。我看这娘子的阳气衰竭,所以才敢跟她见面。”

丈夫不由警觉起来:“我跟你每天同居一室,你并不惧怕我的阳气,是不是我也阳气衰微了?”

狐女安抚他说:“夫君别担心,此事另有原因。人与狐狸有两种关系,一种叫‘蛊惑’,一种叫‘夙因’。被狐狸‘蛊惑’的人会被阴气侵蚀而生病,当阳气被侵蚀殆尽时,人就死了。‘夙因’则不然,因为与生俱来的缘分,阴阳二气互相感应调和,人狐可以长久相处相安无事。所以,你不会有事的。”

狐女又说:“然而所有的人狐关系中,‘蛊惑’占了十分之九,‘夙因’只占了十分之一。当然,那些‘蛊惑’人的狐狸都自称是因为‘夙因’在一起。想知道是真是假,看他们有没有害人就知道了。”

后来,狐女见过的那位娘子果真在回去后不久就去世了。

编者:或许他的那位女亲戚本来就已经阳气衰竭了,又受到了狐女的阴气侵害,所以回去不久便去世了。看来还是应该离鬼怪而远之啊!

罗某弃恶从善。

从前,有两个人比邻而居,一个姓罗,一个姓贾。

罗家富而贾家穷,罗某想扩大居住面积,就想买下贾某的房子,然而他又不肯按市场价购买,便极力跟贾某压价。贾某想卖给别人,罗某就从中阻挠。久而久之,贾家生活更加贫困,不得不把房子低价卖给罗某。

罗某买下房子后,对房子加以整修改造,使之焕然一新。房子改建落成那天,罗某大摆筵宴,杀猪宰羊祭祀鬼神。

在祭祀仪式上,他刚刚点燃了纸钱,就刮起了一阵狂风,那纸钱被卷到房梁上,顿时烈焰腾空而起,烟灰洒落下来就像下黑雨一般。刹那之间,新房子被烧得干干净净,罗某的旧房子也被殃及,统统化为废墟。

然而奇怪的是,当大火烧起来时,众人争相出手扑救,罗某自己反倒懊恼捶胸阻止大家,大喊道:“没用啦!不用救了。我在火光之中,好像看到了贾某去世的父亲。应该是他恨我欺负他的儿子,成心报复我,火是灭不掉的。”然后,自言自语道:“我做错事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大火之后,罗某把贾某请来,当场赠予他二十亩良田,并写下地契。从那以后,罗某弃恶从善,最终得以长寿善终。

罗某弃恶从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义之财不可取,君子爱财一定要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勤劳致富是正道,合法才不会被绳之以法。切莫学: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劳动、知识、智慧,是构成财富的大厦;懒惰、无知、贪婪,则是引致死亡的深渊。那些用不法手段弄来的钱财,绝不可贪求。不善之事不可做,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自觉遵纪守法。否则得来的一切终将化为乌有。